低速电动车获准可期待
“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
状态:未发布
预发布时间:2016年
工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部等部门已经对低速电动汽车进行调研,统一的“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有望出台。据了解,在山东,仅德州一个地级市,低速电动汽车的年产量超过10万辆,低速电动车制造行业和配套产业直接为德州市贡献超过50亿元的GDP,提供了一大批工作岗位。全国低速电动汽车主要分布于山东、河北、河南等省,湖北、四川、湖南、安徽、江西、山西等省份随着市场的发展产销量也在不断攀升。
点评:如此庞大的一个产业已经到了不得不规范的程度。中国工程院院士杨裕生呼吁给低速电动车合法身份。杨裕生认为,低速电动汽车符合城镇及农村市场的需求,切实解决了普通民众的出行问题,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应大力推广。对市场而言,低速电动车既不要政府补贴,又能满足民间生产生活所用,市场潜力和需求巨大;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不认可,低速电动车既没有“准生证”,也没法“报户口”,身份尴尬。因此,这种既有需求又有市场,既能切实解决民众出行问题又经济环保的低速电动车,亟需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
私人建桩有望解决
《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操作指南)》
状态:征求意见
预发布时间:2016年
2015年10月12日,国家能源局在江苏常州举办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成立暨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会上发布了《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对具备固定车位和不具备固定车位的私人用户需准备的材料及建设流程做出了详细规定,此外对配电容量不足情况、消防验收方面也有具体要求,具体细节还需进一步调研讨论。
点评:该政策的制定,使私人用户建桩有了依据。记者与私人用户接触时,不少用户遇到固定车位和物业公司不配合,甚至电容不够的问题,导致自家的慢充桩建设一再被搁浅,该项政策的制定,无疑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路径。根据《关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的精神,鼓励和要求物业部门积极配合充电桩建设,相关电力单位也要积极配合建设。该项政策正是为了践行这一精神制定。
充电设施建设达标有奖励
《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状态:征求意见
预发布时间:2016年上半年
12月15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拿到奖励的门槛,例如: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和重点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标准车,下同)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3万辆、3.5万辆、4.3万辆、5.5万辆、7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3%、4%、5%、8%、10%。此外,还明确了新能源标准车折算关系,例如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150km)与标准车折算比例为1:1等。
点评:据了解,对该征求意见稿,各方还有些意见不统一,例如燃料电池汽车的折算关系有待商榷等。记者了解到,各家企业对该政策的实施细则更为期待,如各领域奖金分配的比例、分配标准等。该政策的实施细则是否会纳入2016年的政策规划中还不确定,如若纳入,很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