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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融资难点分析

添加时间:2016-01-05 13:29:5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目前中国分布式投资市场主要来自电站开发企业、国有电力企业、能源上市公司及少部分机构投资者。根据笔者的经验,大多数光伏电力用户并不直接投资电站,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和出租屋顶的形式参与分布式电站项目。对于非专业投资者,我国的光伏电站也不具有税务投资功能,因而大多数机构投资者实际并未像美国投资者一样被调动起来。在电力需求方面,现阶段中国电力市场来自终端用电方的直接需求并不十分强烈:随着煤炭价格下降、脱硫标杆电价下跌,终端用电户的电价随之走低,因此其采用其他手段降低电费成本的欲望并不十分强烈。

 

加之随着现阶段市场经济整体下行、全社会用电量下降,大多数终端用电户对低价新能源的需求实际上并不十分强烈。在分布式项目开发过程中不少终端用电方对分布式电站对其屋顶带来风险的担心反而高出其对电价折扣的兴趣。

 

分布式光伏融资难更深层的原因,笔者认为是来源于补贴政策下的盈利模式。从我国光伏发电补贴发放政策设计来看,补贴收益的直接获益方是电站持有方,而非用电方。在目前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模式下,用电企业仅享受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下的电费优惠,却要承担光伏电站可能带来的额外风险(主要是屋顶漏水)。另一方面,受到光伏光电转化率、用电企业屋顶面积等客观情况限制,可使用的新能源电力对于用电量大得企业是非常有限的,对于这种企业,新能源电力的需求并未完全被调动起来。此外,受我国屋顶产权限制,大多数不具备光伏系统安装条件的社会用电方无法享受新能源电力。而在美国,针对这种情况,以REC政策为支持的SunPort为更广泛的社会用电方提供了可供选择的清洁能源电力。在我国,SPI的緑电通模式可以说是一种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普惠至社会大众的尝试。根据SPI的介绍,緑电通可通过提供家庭电费折扣的方式让普通消费者参与光伏电站投资。緑电通模式能否在我国被普遍接受并形成电力消费习惯,还需要长期市场检验。

 

短期内要解决分布式光伏项目融资难问题,笔者认为较为直接的方式是使金融机构,如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允许光伏电站项目公司不需要以额外的增信措施(如待融资电站资产外的抵质押、母公司担保等)申请信用贷款或融资租赁。

 

解决方案的可行性探讨

 

目前已经有一些金融机构在探讨这种融资方式的可行性。

 

笔者认为该模式可行性的关键在于如何进行风险分担。在当前的BT模式中,开发商、EPC企业通常只保证电站竣工验收后一年的发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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