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投标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3. 投标单位符合第(一)条中2-6项的证明材料。
三、技术要求:
(一)承接单位在监测前应进行必要的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并制定监测计划,监测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
(二)承接单位按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二恶英排放监测技术规范》(HJ/T 365-2007)的要求进行现场监测工作。
(三)承接单位按照资质认定证书批准的检测能力证书附表规定的《环境空气和废气二恶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2-2008)等标准方法进行分析工作。分析测试内容包含二恶英17种目标化合物(具体见HJ 77.2-2008)的实测值、对应化合物毒性当量值、总毒性当量值以及质保质控等数据,做好相应的质控质保措施。
(四)本项目以监测报告作为成果,在接收样品后30个工作日之内交付监测报告(包括现场采样记录、分析记录、纸制版报告2份和电子版报告,并附GC-MS图谱)。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5日10:30-11:30,提交、逾期递交恕不受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环科楼1105室)。
3、投标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15:00
五、定标方式及原则
由省厅相关部门成立评标小组并由厅监察室全程监督评标过程。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报价、服务承诺及社会信誉等情况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定出中标人。评标小组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权利和义务,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联系人
缪涵 025-58527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