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力交易机构有哪些组织形式?有哪些第三方机构可以参与交易机构组建工作?
答:电力交易机构可以采取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电网企业子公司制、会员制等组织形式。电力市场成熟度高的地区,交易机构应采取独立性更强的组织形式。
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交易机构,由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第三方机构及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股。支持国内证券期货交易机构、电力市场相关研究机构及电子商务企业等第三方参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工作。
(五)如何理解电力交易机构的“相对性”和“独立性”?
答:《实施意见》从职能定位、组织形式、体系框架、人员和收入来源等方面,对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做出了明确规定。
交易机构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一是交易职能上,交易机构负责市场交易组织;二是组织形式上,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组建交易机构,可以采取公司制和会员制;三是运营管理上,交易机构具有与履行交易职责相适应的人、财、物,可向市场主体合理收费,日常管理运营不受市场主体干预,接受政府监管;四是人员任命上,高级管理人员由市场管理委员会推荐,依法按组织程序聘任。
交易机构的“相对性”主要体现在:一是依托电网企业现有基础条件成立,交易机构人员可以电网企业现有人员为基础;二是可以采取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电网企业子公司制等组织形式;三是组建初期,可在交易机构出具结算凭证的基础上,保持电网企业提供电费结算服务的方式不变;四是交易机构和调度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市场运营业务,共享网络拓扑结构、安全约束等电力系统运行基础信息。
(六)电力交易机构与电力调度机构关系如何?
答: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是行使系统公权力的市场运营机构,两者关系紧密。电力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组织,调度机构主要负责实时平衡和系统安全。电力交易机构按照市场规则,基于安全约束编制交易计划,提供给调度机构。调度机构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供安全约束条件和基础数据,进行安全校核。调度机构根据安全校核后的交易计划形成调度计划并执行,公布实际执行结果,并负责说明实际执行与交易计划产生偏差的原因。
(七)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
答: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是一个自治性议事机构,由在交易机构注册的市场主体按类别推荐代表组成,不从交易机构领取薪酬。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一是研究讨论交易机构组建方案和章程;二是研究提出电力市场建设建议,参与起草(修订)、研究讨论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三是研究推荐交易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四是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讨论涉及市场主体利益的重要事项,听取市场主体诉求,提出合理意见建议;五是监督电力市场运营情况和交易规则执行情况,并及时反映;六是根据工作需要,由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授权履行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