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煤电一体化不适合大范围推广

添加时间:2015-10-29 10:05:59 来源:中国环境报

二、新能源发电快速发展不断挤压煤电,加剧了煤电过剩。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电快速增长,今年上半年,我国火电发电量为2087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2%,水电、核电和风电的发电量分别为4234亿千瓦时、772亿千瓦时和990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大幅增长13.3%、34.8%和26.2%。在火力发电中,燃气发电装机快速增长,未来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挤压煤电的发电量。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将要达到15%,天然气比重要达到10%以上。2013年,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分别为9.8%和5.8%,这就意味着,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内,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仍将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而绝大多数的非化石能源和大量的天然气将转化为电能,势必对煤电形成挤压。

 

三、政策调控。去年10月,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对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过低(4500小时以下)的地区,要严格控制火电建设规模。这种管控很合理,既可以防范未来火电产能过剩,也可避免低效和无效的投资建设,防止资源浪费。根据相关数据预测,今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降至4500小时以下将是大概率事件。

 

综合以上分析,无论从火电产能来看,还是从未来火电需求来看,抑或是从政策准入来看,预计煤炭企业大规模推动煤电一体化发展很难取得预期效果,煤电一体化或很难让煤炭企业走出困境,煤炭企业发展煤电一体化需谨慎。

 

作者系睿能咨询首席咨询顾问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