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利川元堡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由来
风力发电是风能利用的重要形式,风能是可再生、无污染、能量大、前景广的能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是世界各国的战略选择。风力发电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体现,有利于缓解环境保护压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中广核利川元堡风电场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00MW,共安装50台2000kW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应的箱式变电站、建设一座100MW的11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和进场道路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拟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通过对拟建地现场踏勘,在调查、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报告为简本。
2、工程概况
利川元堡风电场工程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元堡乡至忠路镇一带山脊。项目区域内主体山脊的整体走向为东北—西南,山脊长度约为27km,宽度约为7km,山体起伏不大,整体较开阔。
项目拟安装50台2000kW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应的箱式变电站、建设一座100MW的11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和进场道路等。
3、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风力发电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临交通干线一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
3、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1)生态系统
评价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分为:林地、灌草地、耕地、水域和建筑用地等五种类型;评价范围内的生态系统类型分为:森林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城镇/村落生态系统,评价区内的生态系统以森林生态系统和农田生态系统为主。
(2) 陆生植物
评价区内自然植被划分为3个植被型组,5个植被型,20个群系,针叶林有华山松林、杉木林;阔叶林有乌冈栎林、麻栎林等;灌丛类型主要有皱叶荚蒾灌丛、悬钩子蔷薇灌丛、密蒙花灌丛、火棘灌丛等;灌草丛主要有芒灌草丛、白车轴草灌草丛、野艾蒿灌草丛等。
(3)陆生动物
评价区分布的陆生脊椎动物有4纲14目40科73种:两栖动物有1目4科5种;爬行类共有1目5科14种;鸟类有48种,隶属于6目24科;兽类共有6目7科10种。其中东洋种45种,古北种21种,广布种12种。评价区未调查到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种:普通鵟,湖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4种。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废气
本工程所在地的地貌为山区,施工产生的粉尘和燃油废气单位时间内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数量较少,空气中的浓度很低,不会对施工区域造成明显的环境污染,其影响范围主要限于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新改建检修道路两侧分布有当地居民,道路改建及材料运输产生的粉尘将会对沿线居民产生不利影响。
通过在施工道路及裸露地面定期洒水、车辆加盖防尘布,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保养,建筑材料堆场采取土工布围护并由人工定期洒水保持湿度,定点堆放回填土、废弃物和临时堆料并采取围挡措施后,将有效降低粉尘和废气浓度,改善施工劳动条件,废气对施工人员以及检修道路两侧居民影响较低。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9m3/d,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尾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产生的废油作为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19.2m3/d,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施工噪声包括固定机械施工产生的固定噪声源,各种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流动噪声源等。综合加工厂、风机工程及升压站工程周边300m范围内无居民点,施工期间不会对居民区产生明显噪声影响;进场道路工程两侧分布旧司村、黄泥塘村等居民,检修道路施工及运输车辆将会对沿线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尽量将噪声设备安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噪声设备施工时周边应采取临时围挡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午休及夜间施工,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后可将噪声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与工程开挖弃渣。
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运往当地村镇垃圾处理点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弃渣成分主要为工程开挖产生的破碎块石渣,有部分覆盖层,不含有毒有害物质,虽不致污染周围环境,但弃渣数量较多,送专门的弃渣场堆存,其堆积体属于较松散的物质,受雨水冲刷,易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加重区域水土流失程度。因此应对剥离的表层植被及表土资源,就近堆存在表层植被及表土堆存区域,并采用编制袋装土垒筑临时挡墙的方式,既作为临时拦挡措施、又保存表土以作为后期复绿土壤,既节约投资,又可防止发生新的水土流失。
2、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废气
项目运行期无生产性废气产生,员工食堂产生少量油烟,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用抽油烟机处理,处理后外排油烟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行期的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
根据升压站实际运行可知,运行期风电场管理人员约15名,生活用水按 0.05m3/(人•天)考虑,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取 0.8,则运行期每天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6m3。排放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处理规模为1.0m3/d)回用于站区绿化。
风电场油污水来自变压器检修和事故工况,升压站内设1座事故油池,容积50m3,泄漏的油污经集油池进入事故池,经专业机械设备回收,不外排。
(3)噪声
运行期噪声主要包括风机运转噪声及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
风机在运转过程中单机噪声功率约为100dB(A),至单台风机地面投影外200m处,风机噪声衰减至44.7dB(A),即在约200m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现场踏勘风机布置点较为空旷,风机周围300m范围内没有居民点,项目风机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110kV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源强为65dB(A),根据预测,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最近的居民也在500m以外,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对附近环境敏感点无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74t/a,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风力发电场运行期检修产生的废油与废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废油废物类别为HW08,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249-08,危险特性为毒性、易燃性;废蓄电池废物类别为HW49,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044-49,危险特性为毒性,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生态环境的影响预测
本工程区不涉及生态敏感区,风机在沿线的山头成点状分布,风机基础开挖面积较小,施工时严格在划定的区域、规定的时间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下施工,可以将施工占地的生态影响减小到最小。
运行期风机对景观有一定的切割作用,但风电场建成后,安装的50台风电机组组合在一起可以构成一个非常独特的人文景观,这种人文景观具有群体性、可观赏性,使人们可观赏壮观的风机群。因此,从生态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4、水土保持
在主体工程中,升压站区设计了挡墙、截排水沟、站区绿化等措施,施工便道区设置了排水系统,这些措施在保证工程自身安全的同时,能够起到疏导坡面集水、防止边坡失稳的作用,减少径流对坡面冲刷引起的水土流失、坡面土体含水量增加以及内摩擦角降低引起的滑塌,将发挥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项目选址、建设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管理等方面满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项目可行。
5、环境风险评价
风险识别范围包括风电场工程的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本工程存在环境风险的生产设施主要有风机、变压器及蓄电池;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存在风险的物质主要有废油(包括废风机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变压器油发生泄漏、废蓄电池破裂污染当地环境的风险较低。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按照本项目制定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实施,可在最大限度上减轻事故对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本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风险从环保的角度而言是可以接受的。
四、公众参与
环评机构在接受本项目环评委托后于2015年7月15日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概况、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有关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第一次网上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均未收到有关本工程建设相关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
第二次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均未收到有关本工程建设相关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
通过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周边的单位和公众,都能正确理解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被调查者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认为本项目建成后能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但对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也有一定的担忧。
本评价认为,建设单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环境问题均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也不会导致周边居住环境质量的恶化。
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及宣传栏等形式对项目以及建设单位对环境保护的承诺进行宣传,使公众了解项目的内容,并发挥更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风电场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风电场占地将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生境,在认真落实各项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该建设项目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如有对本项目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或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和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中广核利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光谷金融港四路汇金中心3A栋
邮编:430060
联系人:李伟
电话:027-6887021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1号
邮编:430040
联系人:孔工
电话:027-61169134
传真:027-6116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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