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渗滤液处理的成本:即使按照最宽的纳管标准执行,渗滤液纳滤后出水,其吨渗滤液处理成本也要在30—40元之间。更别说如果采用污水零排放方案,渗滤液处理到更为严格的回用标准,增加反渗透环节,成本还要增加。
光是上述三项主要的处理成本已远远超出26.8元/吨的处理费。还没有计算其他的费用(例如水费,该项目日用水量也很可观,这个项目很有可能在日后运营时使用地下水)。虽然垃圾发电上网可以有0.65元/kwh的补贴,并且只有达到280kwh/吨垃圾才能享受该电价。同时刚开始运营时期垃圾热值达不到设计热值,发电量远达不到280kwh/吨垃圾。全部收入能否裹住处理成本值得质疑。
由于不清楚该项目烟气净化指标在特许经营协议上,约定的是执行什么排放标准。上述所说的是按照GB18485-2014的烟气净化指标进行的,也是最基本的排放标准。如果中标企业和政府承诺,或者BOT协议约定执行欧盟2000标准,甚至是目前炒作的比较热的蓝色焚烧概念,烟气净化系统的投资和运营成本将会更上一层。
二招投标过程的质疑该项目在4月份第一阶段投标过程《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第一阶段)评审结果公示(皖C-2015-CQ-Z-002)》中指出:绿色动力由于形式性审查不通过,因此资格审查不通过。已经被排除在外。而在8月份发布的《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第二阶段评标结果公示 (皖C-2015-CQ-Z-002)》中,直接将绿色动力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而其恰恰是处理费最低的一家。为什么在第一阶段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公司,在第二阶段又莫名其妙的入围并且被推荐为第一候选人?这其中政府扮演了什么角色?这很值得质疑。
三对政府中标原则的质疑从第二阶段评标结果各家的投标价来看,垃圾处理费均很低。甚至比很多县级市、西北、西南、东北偏远城市的垃圾处理补贴费还要低很多。这让人有理由相信:政府定的原则就是价格低者中。这就导致了这几家企业互相厮杀。那么毫无疑问的是:便宜没好货。可以百分之一千地肯定:企业降低标准排放甚至是偷排漏排是肯定的。不用质疑这个结论。除非绿色动力的老板是活雷锋。
以上不是针对某家企业,不是说绿色动力实力不行,光大、中节能(其他参与招标的企业)实力就行,绝对不是这样。光大在江阴、济南的焚烧厂同样存在很多环境问题。我针对的是这个补贴价格。我认为:如果当地政府没有这个财政实力,那就不要上这个项目。如果有这个财政实力,那么就要严格限制这些企业低价中标。否则这个项目到最后肯定是以牺牲当地环境为代价。因为企业是逐利的,不是慈善家。政府如果连这个都想不清楚,或者想清楚了而出于某些目的执意还要这样做,最终只能是害了百姓、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