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重点项目是推动中国中亚能源管线与“中巴经济走廊”、西亚能源网络的互联互通,实现中国西部、中亚五国、巴基斯坦和西亚地区、里海沿岸地区经济的融合发展。
“中巴经济走廊”涵盖了中国与巴基斯坦能源合作、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揽子政策。据巴基斯坦《国民报》7月2日报道,中巴经济走廊西线将于2016年12月投入运营。
巴基斯坦前石油与自然资源部部长加尔法阿茨˙阿默德认为,“‘中巴经济走廊’是一个战略互联互通的走廊,尤其有助于能源的安全”。他透露,巴基斯坦对“中巴经济走廊”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正在花大力气促进走廊的完善,需要建立很多项目,以保证能源安全和资源的运输。
第三个重点项目是推动中国与东盟的能源合作,形成区域性电力网络,利用清洁的水电资源改善南方地区的能源结构;加强中国与东盟国家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的合作,加快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油气市场的进一步融合与东亚定价中心的形成。
强调金融和技术合作
谈到能源合作,巴基斯坦十分重视“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日本也说要进行互联互通,让土耳其博斯普鲁斯能源俱乐部主席默罕默德˙奥古特古重视的问题是——我们的钱无时不在,但是真正能够用于亚洲能源合作的共同资金又在哪里?
默罕默德˙奥古特古提出,除了达成能源合作的共识,还要建立共同基金,在信任的环境中才能为能源合作找到资金。
受到最多关注的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除此之外,中国政策性银行、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及丝路基金等6个途径都曾作为保障资金的来源渠道,推动区域能源合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研究所课题组也提出,应该建立投融资机制来保障亚洲能源共同市场。除了上述6个资源渠道外,还应吸引私人资本的注入。
目前,由于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规模大、期限长、风险高,短期回报率通常达不到私人资本的盈利要求,且“一带一路”沿线的商业和投资环境、资金安全以及政治风险因素的不确定性较大,从全球来看,私人资本在投资基础设施的占比不足0.8%。
该课题组建议,“应通过改革让私人资本进入‘一带一路’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与公营资本合作,政府应该给予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特定区域优先开发权等相应政策扶持,以长期潜在收益吸引私人投资者。”
另外,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基础设施换石油”模式等创新融资方式也被作为建议方式之一,保障亚洲能源合作迈过“金融坎”。
中海油研究总院首席研究员陈卫东也提出,能源合作应该分为四个层次:物流、资金流、技术和信息流及人才流。陈卫东认为,中国和中东及俄罗斯都有越来越多的油气流,但是却没有后三个层面的流动,因此要加强这几方面的流动。而且,“在能源领域,资金和技术比资源禀赋更重要”。他建议,应该加大对储能技术合作的关注。
国际能源安全研究中心主任黄晓勇则认为,共同的能源合作应该围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节能技术等开展大面积合作,这对参与国和地区而言都有利且可行,因为“没有更多意识形态和利益的束缚,是大家的共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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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是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倡议筹建的,截至2015年4月,已经汇聚了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涵盖了除美、日和加拿大之外的主要西方国家,以及亚欧区域的大部分国家,总部设在北京,法定资本1000亿美元。
今年5月,丝路基金宣布入股由三峡集团控股的三峡南亚公司,与长江、三峡集团等机构联合开发巴基斯坦吉拉姆河卡洛特水电项目,启动首个投资项目。
今年3月,全球首只致力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生态环境改善和生态光伏清洁能源发展的股权投资基金在北京启动。该基金由亿利资源集团、泛海集团、正泰集团、汇源集团、平安银行、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联合发起,首期募资300亿元,未来6~8年将投资“一带一路”沿途国家生态光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