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其中,两类或者多类货物组合集成的产品须同时满足被组合集成的各类产品的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http://ecp.sgcc.com.cn,下同)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4.4请投标人及时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并在BOSP系统中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CFCA付款方式。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1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包括开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集中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当日上午8:0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相应的会议室:八层会议室。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招标人将在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公告。中标人请在中标公告发出后,携带有关资料到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5号一层电话:400-818-0899)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
7.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5号
邮编:100120
电话:4008180899-3-0-4
电子邮件:gysfwzx-tgysb@sgm.sgcc.com.cn
网址:http://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六铺炕支行
账号:0200022319006839209
收款人名称: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财务事宜联系方式:4008180899-4-0
具体产品招标文件澄清问题联系人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