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合理归集。明确电网资产应与输配电业务相关,成本费用按电压等级、服务和用户类别合理归集,为分电压等级、分用户类别核定输配电价及测算电价交叉补贴提供依据。
其次是从严核定。所有成本费用都要剔除不合理因素,明确八项费用不得列入定价成本,管理性质费用从严核定,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较多的费用要适当核减。
三是新老分开。区分存量和增量资产,增量部分核定标准严于存量部分,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四是共同监管。在资产和部分成本费用的审核方面,充分发挥各部门合力,共同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监管。
输配电价长期以来不透明,也是电网企业独买独卖、赚取电价差模式的核心。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推进,需要有明确的方式监管输配电成本。
输配电成本在此之前以一般的成本监审办法进行,但监管部门也尝试过对输配电价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原电监会在2010年曾发布《输配电成本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1年发布《输配电成本监管暂行办法》,电监会还制定过《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
不过,输配电价一直不够透明,直至新一轮电改启动,在正式方案出台前,率先在深圳试点输配电价改革,此后扩容至其它6个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