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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十三五”配网深化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5-05-07 15:22:38 来源:南方电网公司


六、报名须知

⒈ 公告时间:2015年5 月7 日至2015年5 月12 日;

现场接受报名时间:2015年5 月12 日上午9:30 -11:30,下午2:30-4:00;

⒉ 报名地点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报名大厅;

招标平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婷婷(020)37816371;

⒊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单位可登录招标公告刊登的网站自行下载报名表格;投标单位应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加盖法人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处现场递交。

4.投标单位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及报名表的记录信息负责,如果报名表记录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报名无效或其他连带问题的,一律由投标单位承担。

5.逾期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标的权利。

七、报名材料:

1. 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

2.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现场提供原件核验)。

八、本项目的报名表格下载和报名均免费。

九、投诉

1、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两天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57号(725室)

邮编:510600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传真:020-85123808

3、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4、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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