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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

添加时间:2015-01-30 10:22:17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二)推动能源消费革命。
        以提质增效为核心,转变能源消费方式和消费理念,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机制,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
        1.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
        推行“一挂双控”措施。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约束,对其他产业按先进能效标准实行能耗强度约束。(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统计局)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进一步提高环保、能效、安全、质量等标准,加大对冶金、电力等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耗的总量控制。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倒逼机制。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环境保护厅)
        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全面实施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工业企业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控制新增能耗。加快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20年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率完成同期国家下达指标。(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
        2.实施重点领域能效提升计划。
         实施工业节能行动计划。围绕重点节能工程,在冶金、电力、煤炭、焦化、化工、建材等六大主要耗能行业深入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不断提升能效水平。制定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方案,在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达标对标活动。(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实施建筑节能行动计划。推进建筑领域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制定并实施绿色低碳建筑行动方案。大力推广新型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促进新型低碳建材的生产和使用。推广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动新能源建筑应用,开展分布式能源建筑示范。在全省城镇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在22个设市城市启动示范区的划定,7个城市启动示范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鼓励引导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实施绿色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市公交专用道、首末站、枢纽站、候车站亭等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公交运能增长,鼓励发展快速公共交通系统(BRT)和公共自行车慢行交通系统,支持太原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支持城市客运、公路运输行业和旅游景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推行城乡用能方式变革。
         实施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晋城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全面开展省级低碳市县、园区、社区、企业等试点工作。在城镇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全过程,从产业发展、能源利用、交通模式、住宅建设、公用建筑、社区管理等方面,探索低碳智能城镇建设模式与管理经验。(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统筹城乡用能。以“一核一圈三群”的城镇发展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为重点,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坚持集中与分散功能相结合,重点建设以节能低碳为特征的气、电、热等能源供应设施,将有条件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纳入城市燃气管网、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加快农村用能方式变革。加快农业生产生活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农业机械节能和耕作制度节能。加大畜禽养殖业节能技术推广力度,积极在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推广高效沼气工程、农作物秸秆气化等农村集中供气系统,因地制宜在边远山区按照农民意愿建设户用沼气,替代和减少农村居民炊事和取暖使用的化石燃料。鼓励利用太阳能和地热资源。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合理布局离网式与蓄能相结合的风电、光伏发电、小水电等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扎实推进绿色能源县、乡、村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
       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加强宣传教育,普及节能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大力提倡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绿色家居用品,全面实施阶梯电价和阶梯水价。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和超薄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物价局、省商务厅)
         4.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快煤层气等清洁能源供应,到2020年,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73%。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并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通过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2016年底前,太原市彻底取缔建成区范围内城中村的民用燃煤设施;2020年,其他设区市逐步取缔建成区范围内城中村的居民燃煤设施。(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 
        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加快建设通达大中城市、重点工业企业和园区、重点矿区、重点城镇的支线管网,加大煤制天然气、过境天然气、煤层气、焦炉煤气等“四气”推广力度,不断提高清洁能源在民用、汽车交通运输、分布式能源、工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到2020年,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5%,燃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2%。(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加大城乡居民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逐步扩大民用太阳能、地热能设备的使用范围,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开展农村沼气利用和地热能取暖。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率,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5%~8%。(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三)推动能源技术革命。
        以安全绿色低碳为方向,以企业创新为主体,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相结合、产学研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有力支撑我省综合能源基地建设与转型跨越。
        1.明确能源科技创新战略方向和重点。
        瞄准煤炭能源产业技术链和价值链的高端,编制重点产业创新链,面向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技术、现代煤化工技术、煤炭开采与煤机装备技术、电力装备及智能电网技术、煤层气及新能源技术、低碳节能环保技术和煤矿安全技术等7个方向组织攻关,以煤基科技的创新发展驱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2.抓好重点科技攻关项目。
        以能源科技创新重大攻关专项为抓手,紧盯国际煤基科技的前沿领域和主攻方向,在低热值煤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关键技术和涸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成套技术,不同煤种的大规模气化技术,煤层气开采的理论体系及钻采和增产技术,煤机装备整体高可靠性、长寿命技术,煤粉灰、煤矸石等固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碳捕集、封存和资源化利用等取得重大突破。到2020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煤基领域科研团队和科研成果,大幅增加产业升级所需技术供给,把煤炭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省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煤炭厅)
       3.加快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以山西科技创新城为抓手,布局高端煤基研发机构,创造条件鼓励能源科技创新企业嫁接资本市场,实现能源科技、人才、资本良性互动的局面。到2020年,核心区煤基产业链和创新链配置科学合理,成为中国的煤基创新新高地、世界煤基科技成果集聚中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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