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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模式有望助光热发电项目获规模化开发

添加时间:2014-12-05 12:02:2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BOT模式在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上的成功案例
         如果一个业主开发的项目在投运25年之后要交付给国家,那么该业主还能够从项目中获利吗?BrightSource政府事务副总裁JoeDesmond表示:“不管什么模式建设的项目都是为了实现盈利,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我们才会开始融资工作,一切都要从信贷公司的角度对项目进行收益评估。”
          采用BOT商业模式建设项目一大优势是:由于政府参与项目,使得项目的审批核准变得更加简单。比如BrightSource公司,在美国经受了无数对清洁能源开发近乎敌对态度的折磨,导致四分之三的申报项目在经历多年审批未果后最终无奈放弃,对那些项目来说放弃反而成为一种解脱。
          虽然项目审批核准变得更加容易,但是BOT商业模式适用的前提是项目在前20-25年的营运利润要足以抵消掉项目建设的投资成本并有一定收益。也正因为此,这种开发模式有一个潜在的风险,就是如果项目在营运年限内收入太低将不能偿还项目的初始投资。例如,收费站所收费用有可能不足以偿还投资者的公路建设费用。
          但是以色列对于光热电站的前25年营运期规定了较高的收购电价,约在76谢克尔(约合21美分)/千瓦时,这个价格比以色列目前的电力零售价格高很多,这是为了保证投资者在电站交付国家之前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作为回报,以色列的纳税人在未来30-60年就可以进入非常低廉的低碳能源时代。
         政府从中获得的利益
         Noy表示:“BOT商业模式建设的光热电站在投运25年之后政府将不用支付一分钱就可以对其进行收购,这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交易。此外,项目受让方必须在收购前就要开始负责电站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同时要对所收购项目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但事实上政府非常清楚,光热电站的运行寿命要远超25年,所以政府当然愿意接受这种项目建设模式。”
          Noy解释,由BrightSource公司前身Luz公司开发的,位于美国加州Bakersfield的SEGS电站经过30余年的长期运行而依然可以正常发电。因为有此先例,以色列政府对光热电站的寿命充满了自信。
         Desmond对光热电站采用BOT商业模式建设的思路也表示赞同,他说:“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办法。如果你仔细回忆一下,你会发现现在采用BOT商业模式建设的光热项目与曾经采用该模式建设过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非常相似,比如1930年经济大萧条期间所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胡佛水坝。”
在过去几十年里,水电和地热发电项目多采用BOT商业模式进行建设。因为同样是用于发电,具有较长运行寿命的光热项目也有采用相似模式建设的潜力。
        像水力发电和地热发电一样,光热电站也是使用常规动力来驱动汽轮机发电。利用汽轮机进行发电的电站往往因为其较长的运行寿命而适合采用BOT商业模式进行建设。
          虽然同为驱动汽轮机发电,但可再生能源发电实际上是利用太阳能、水能和地热能替代了常规燃料来提供动力,不但是可持续利用的,而且更加环保与清洁。 
         光热电站的良好长期表现
          许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往往可以持续运行和供电几十年,却只需要很低的运行维护费用。这也是很多可再生能源项目适宜采用BOT融资模式的原因。事实上,一些水电和地热发电项目投运一个世纪了还在正常运行和供电。
            举个例子,装机354MW的SEGS光热电站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也是世界上第一个投运的商业化光热电站,SEGS九大系列光热电站在美国加州持续供应电力已长达25年之久,最长的已经运行了30年。
         去年,SEGS电站与加州公共事业公司签署了第二个25年购电合同,到第二个合同履行完SEGS电站将满50岁。其实电站的投资方早已收回了投资,现在他们除去电站运维费用之后签约的售电价格可达到平均5.57美分/千瓦时。
          但是该电站的发电能力却丝毫没有下降。根据EIA(美国信息能源署)提供的数据,SEGS电站2011年总发电量为646521MWh。
         美国能源部可再生能源实验室(NREL)光热发电技术研究部门的负责人MarkMehos对SEGS电站的性能与表现非常了解,他表示:“据我看来,随着时间的推移,SEGS电站不但没有显示出任何衰减的迹象,发电性能反而有了明显的提高。” 
          MarkMehos对此解释说:“首先,电站运营商使用更加高效的新一代集热管对旧的集热管进行了替换。其次,电站的整体运维水平经过长年的运行也有了大幅度提高,这些有利条件最终使电站的运维费用越来越低而电能输出却在不断提高。”
        正如许多水电站和地热电站经过正常维护可以持续多年发电一样,光热电站也可以达到这样的运行效果。但是因为光热电站的初始投资比光伏电站和风电项目要高,所以光热项目需要政府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来使其获得规模化发展。
          在光热发电领域,BOT商业模式可以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项目融资和建设方法,它可以使项目开发商不断获得项目开发机会来实现技术方面的不断提升;可以使投资者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可以使纳税人在投资方收回项目投资之后享受到非常低廉的电力使用成本;可以使国家能够通过建设和运行大规模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来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目标。
         对于中国的光热发电项目开发,也可以考虑借鉴这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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