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低浓度颗粒物测定?
《重量法》涉及到采样工况、采样位置和采样点,基本与GB/T16157的规定一致,但规定测孔直径为100mm,采样平台在GB/T16157的基础上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特别强调在采样平台要设置低压配电箱,以满足采样时供电的需要。
采样时间是保证采集颗粒物样品的时间代表性,颗粒物量是保证称量的准确性。当排气中颗粒物浓度低时,需要通过延长采样时间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增大采样体积获得足够质量的颗粒物。除加热采样系统中有关部件到选择的温度、滤膜的毛面朝上放置、每个样品采样时间不小于30min(对于执行颗粒排放限值低于20mg/m3的固定污染源,采样体积不小于1m3)外,其余应符合GB/T 16157相关规定。在每个系列测量后制备一个全程空白样品。采样完毕后,用密封帽将采样嘴密封放回原容器中带回实验室。
在样品分析中,根据不同的测试需求可选用整体称重或分体称重,对两种称重方式做了详细的说明,要求全程空白值应当单独报告,不得从测量颗粒物结果中扣除全程空白值。
《重量法》提出,要注意标识、手套、测试工况、防止污染、滤膜托架加热、颗粒物测定结果判断、有效数据个数等事项。称重前对称量部件或盛称量部件的容器进行标识,每一个标识必须保持唯一性和可追溯性。采样前后,处理(放置、安装、取出、标记、转移)和称重称量容器以及称量部件时应戴无粉末、抗静电的一次性手套。应在排污企业设施正常运行,工况达到设计规模或稳定出力或有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条件下测试颗粒物浓度和排气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