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就方法学而言,北京市制定方法是参照国内外同一行业、同类产品的先进碳排放水平,结合北京市相关行业实际情况综合确定。以行业内平均碳排放强度前10%数据作为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的上限,以行业内平均碳排放强度前20%数据作为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的下限,经北京市最新各行业地方能耗限额先进值,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校验后,最终确定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
“国外则基本是采取行业内排放强度前10%的企业排放量的平均值作为基准(benchmark)”,吴倩表示,这样的分配方法就更为严格。
不过,吴倩指出,北京此处所指的碳排放强度与普遍意义上碳排放强度概念并不一致,其并不是表示万元GDP碳排放强度。
配额调整已完成
此外,据了解到,北京市目前也已经完成了2014年企业碳核查的相关工作。
总体而言,碳核查工作的进展较2013年进展更为顺利。一些控排企业也已经在内部建立起相应的部门,或建立详细的能源管理帐目体系。
“企业总体的配合程度都较2013年有了进步。”上述参与核查的人士评价表示。
为了确保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北京市此前还建立了抽查机制,北京发改委对重点排放单位的第三方核查报告进行抽查,并根据需要开展现场调查。
“今年的抽查还没有进行,目前暂无接到通知”,参与核查的人士表示。
另外,在北京6月份履约期即将来临之际,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重点排放单位由于改制、改组、兼并和分立,新建、改扩建等原因,导致本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相对上年度变动达到5000吨或20%以上的情况,应当在一周内向市发展改革委书面申请配额变更。市发展改革委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有必要的,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并做出审定结论,按照《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配额核定方法(试行)》对配额进行调整。
不过,据了解到,北京市已完成重点企业2013年新增配额的核发工作,并完成电力热力行业配额调整核发和其他企业配额调整工作。
“配额基本上都发到了帐户上”,上述了解情况的人士表示,而且企业也大致摸清了“家底”,这样也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履约。
事实上,随着履约期的逐步逼近以及企业对自身家底的掌握情况更加清楚,北京市碳排放交易市场也已逐步活跃起来。
北京环境交易所于4月29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规则配套细则(试行)》,适用于履约机构交易参与人和非履约机构交易参与人,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设置了20%的涨跌幅,保证碳交易稳定性。
“目前,特别是一些做了燃改气的企业有些配额结余,它们或能够积极地交易。”上述人士表示。
不过,事实上北京的企业并没有特意为碳交易而作出相应的节能减排计划,大多都是按照原有的计划进行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