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一)完善投融资政策
健全多元化投入体系,鼓励多种方式筹措实施资金,积极吸纳中央企业、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民营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入。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鼓励金融机构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科技物业资产证券化等科技金融产品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完善无偿资助、偿还性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股权投资、后补助等多样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加快推进“1+6”先行先试政策,落实“新四条”政策措施。探索采用创新券制度,促进中小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攻关。发挥区县参与重大专项的积极性,对研发和生产分离的项目承担单位在本市范围内形成的地方税收,由研发所在区县和生产所在区县按比例分成。
(二)强化市场拉动
培育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市场环境。加大市、区县两级财政资金对新技术新产品的采购力度,研究制定促进公共服务部门和国有企业采购新技术新产品的政策。深化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试点工作,通过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示范项目、推广应用以及远期采购合约等方式,带动新技术新产品在全社会的推广应用。支持企业承接重大建设工程,以应用为导向,实施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工程。通过预留、评审优惠和合同分包等方式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比例。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首都产业和产品发展的标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研究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消费扶持政策。积极推行新能源汽车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现代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商业性的增值服务新业态。
(三)创新人才机制
探索建立分层次、多领域的引才用才平台,凝聚和培养一批高端技术人才、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和项目管理人才,推进首都人才集群化发展。鼓励入选“千人计划”、“海聚工程”等高层次人才积极参与重大专项。把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作为项目立项、实施、考评的重要指标。完善以科研能力和创新成果等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创新型人才流动与聘用方式。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提高职务发明成果所得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及成果转化人员的比例,奖励不计入单位工资总额。
(四)优化空间布局
加快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十六园与行政区的融合发展和有效对接,培育多点支撑的经济发展格局。在市级层面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统筹协调机制,引导全市产业项目合理布局。加强对全市产业用地的统筹指导,研究完善以技术创新性强、产出效益明显、产业聚集度高、生态效益好为主要目标的产业准入标准和土地评价体系。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的流转机制,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确保重大项目快速落地。研究制定中小企业工业楼宇产权分割政策,盘活、新建持有型科技物业,鼓励将经认定的集中办公区优先作为重大专项项目承担单位的办公场所。
(五)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生态环境
深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围绕创新链和产业链布局创新资源。深化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与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方式、工作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重点培育并优先发展科技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孵化机构,引导孵化机构提升产业培育能力。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完善技术市场运行机制。加快建设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和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促进国际技术转移和产业化项目在北京落地。主动融入环渤海、京津冀区域,加快推进首都经济圈建设,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面向全社会征集技术和成果需求,创新宣传方式和渠道,鼓励全社会参与技术创新行动计划。
四、组织实施重大专项
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和动态调整的原则,先期启动实施一批市场需求迫切、技术创新基础较为成熟且需要进一步创新政府组织管理机制的重大专项。
专项一:首都蓝天行动
重点组织实施大气污染成因与预警预报研究、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重点污染源防治技术研究与示范等任务。到2015年,大气污染成因与传输规律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推广应用7万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生物燃气形成约6000万立方米生产能力。到2017年,建立动态高分辨率的污染源排放清单,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准确率,推广应用20万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生物燃气形成约2亿立方米生产能力,全市工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比2012年累计减少50%左右,燃气工业锅炉氮氧化物排放大幅降低,促进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重点任务分解:
1、大气污染成因与预警预报研究。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开展细颗粒物(PM2.5)的污染成因、传输规律、源解析、源排放清单研究,大气中氨排放现状及来源分析,以及细颗粒物对人群健康影响的研究。二是开展大气重污染监控及预警技术体系研究,开发监测仪器设备,提高重污染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三是协助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体系。
2、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梳理并推广应用煤炭清洁利用、半导体照明、余热回收利用、建筑节能、住宅产业化、热泵等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二是推广应用分布式能源技术。在典型应用领域建设高效燃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三是实施生物燃气产业科技示范工程。开展生物燃气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促进生物燃气规模化生产。建设生物燃气科技产业化基地。
3、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市科委、市交通委牵头组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开展整车优化研究,采用高效电机提高整车驱动效率。优化整合零部件供应体系,提升关键零配件性能,提高整车性价比。提高车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高纯电动汽车使用价值。二是研究制定鼓励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政策。在财政资金补助和购车指标确认上给予政策支持,并在公交、环卫、邮政、物流、租赁、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大示范应用力度。完善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三是完善公共领域运营保障平台、智能充换电服务平台和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保障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四是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
4、重点污染源防治技术研究与示范。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组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严格规范环保标准。加快修订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严污染物排放限值。初步建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二是推进清洁生产。组织和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工业开发区开展生态化建设。三是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氨、餐饮油烟和道路扬尘治理。推动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专项二:首都生态环境建设与环保产业发展
重点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北京生态功能提升等任务。到2015年,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10项以上重大创新成果,污水处理能力、再生水使用规模、垃圾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首都生态环境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实现全市环保产业产值达到2500亿元提供科技支撑。到2017年,形成20项以上重大创新成果,实现再生水出水稳定达到地表Ⅳ类水,重大园林绿化工程良种使用率达到95%,生态承载能力提高25%。
重点任务分解:
1、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开展饮水安全工艺提升和城乡供水保障,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推动海水淡化应用及产业化。二是开展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推广先进污水处理工艺和污泥处置技术,扩大再生水利用规模,培育一批水处理龙头企业。三是开展水环境保护、清洁小流域和水源地治理,防治水体富营养化和地下水污染,推广雨水利用技术。
2、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开展垃圾处置重点环节关键技术与装备的优化和示范应用,培育相关产业。引导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和装备向外地输出。二是推动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等的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
3、提升生态功能。市园林绿化局牵头组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开展森林、绿地和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提升,加快景观生态林建设、营造及多功能经营,提升健康绿道景观多样性与功能,推进湿地恢复与保护。二是开展林木优良种质资源保护、繁育与利用,建设资源数据库和基因库,开展特殊濒危种质资源重点保护,培育、驯化及繁育优良乡土树种。三是开展生态修复技术推广应用与产业培育,以及土壤质量评价、污染防控与有机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