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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幕后主角——“小型光伏电站”的转折点

添加时间:2014-04-18 11:12:0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建设50kW规模的光伏电站不仅需要准备资金,还需要购买适合光伏发电的土地、选择施工企业,并要做电站运营后维护和管理的准备等。因此,拥有其他业务的个体经营者和中小企业很难有余力建设。
于是,把通常可以建设MW级光伏电站的土地分割成若干座不到50kW的小型光伏电站,并将其销售给个人、中小企业等投资者的分售型业态就应运而生。
         快速扩大的同时也暴露出问题
         这种分售型光伏发电的市场虽然蓬勃发展,但也开始出现了部分光伏电站在施工和交易上有问题的项目和事例。
          施工方面,以安装电池板的架台设置施工为例,原本应该在基础上固定架台的地脚螺栓凸出于混凝土基础之上的项目比比皆是。
         当然,在日常情况下,这不会有太大的问题。然而,在台风、龙卷风等强风天,地脚螺栓一旦断裂,电池板有可能连同架台一同被刮飞。
        关于与电力公司的系统并网,也传出了施工费计算和请款流程不清,应当进行改善的呼声。高压并网需要发电企业与电力公司协商签约,施工费用要在这个过程中敲定。 
       然而,低压并网基本上无需事先协商。在电力公司通过施工企业对并网施工费用请款之前,具体花费数目发电站方并不清楚,甚至出现了请款金额令人无法接受的情况。
        交易方面,有人指出在交付分售型电站时,有的业者突然索要签约时并未涉及的交付前管理费。因不支付索要金额,就无法接管电站运营,也就无法获得售电收入,所以不少投资者最终只得就范。
全量收购价格下降
       从拥有系统网络,要为提供的电力的品质负责的电力公司的角度来看,拆成几个的分售型光伏电站原本应该通过高压配电线并网。若以低压并网来转嫁高压并网要发生的成本,蒙受损失的将是电力公司。
这样的低压并网虽然不违法,但可以说是一记“擦边球”。
          所以,从事分售型光伏发电的大部分是新兴企业,几乎未见大企业开展此类业务。
           经济产业省为解决分售型光伏发电的问题采取了对策:今后将不再对分售型电站的设备进行认证。并且,从2014年度开始,非住宅用电的全量收购价格将下调至32日元(含税为34.56日元)/kWh。
收购价格下降,收益性会随之下滑,无法作为投资盈利项目的案例估计也会渐渐浮现。号称“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分售型小型光伏电站无疑迎来了一个重大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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