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不过去的地方融资平台
现在国内光伏的补贴形式制约了投资,来自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产业发展研究部孙培军表示。
现在实行的度电补贴政策为0.42元/度,自发自用的业主可以直接拿到的电价为零售电价加上0.42元/度的补贴,应该是受益最大的。光伏电站发电主要是上网,它的电价为标杆电价加上0.42元/度的补贴,但是这样的价格在很多的电站依然难以盈利。
在江苏、浙江地区,由于经济环境好,除了国家补贴以外,省级、市级财政才会进行补贴,在多重补贴的刺激下,当地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才会得以迅猛发展,而这种模式在很多的地区难以复制,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表示。
事实上,国家今天的政策是鼓励分布式光伏用户自发自用的商业模式,并且按着这个目标来总体设计政策的。目前,光伏电站的盈利问题,还需要进一步从管理、技术等方面提升盈利空间,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指出。
目前,很多电站的运维管理确实存在问题,如果引入科学的机制与专业的管理团队,电站的盈利空间将提升3%以上,李梓森认为。
很多银行希望借助于地方融资平台授信,通过地方融资平台支持中小光伏商发展,但是,目前为止,国内尚未出现这样的融资平台服务中小光伏企业,地方需要尽快的采取行动来推进平台建设。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说,目前的状况下,中小光伏企业每一步都离不开地方政府支撑,主要是没有合理的商业模式来完成自我的造血功能。
然而,地方融资平台也饱受批评,这种融资平台给地方政府带来融资便利的同时,也蕴藏了高昂的债务风险,地方政府信用受到影响,这是地方政府启动融资平台谨慎的原因。
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发展光伏还是需要地方政府的扶植。政府可以帮助经济园区统一建立光伏电站,之后再找运营公司,运营公司统一结算电费,从而降低投资风险。这种统一建设、统一结算、统一维护的模式由政府来主导,既不浪费电力,市场主体发生纠纷还可以进行托底,从而总体降低风险。
美国租赁模式“最后一公里”?
政府不断出台利好的政策刺激整个光伏产业,但是一定要降低监管的不确定性。其次光伏行业要和电网合作,做到互惠互利。最后是光伏行业要和政府、社会互动,推动自身的发展,来自美国的SFUNCUBE的crystalhuang指出光伏的中国分布式下一步发展路径。
据了解,为了发展光伏产业,美国采取了很灵活的政策。美国政府要求白天电网要全部收购分布式光伏业主发电电量,晚上业主可以用同样的价格把电再买回去。
另外,美国政府也帮助业主在屋顶建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政府在每年的地产税中逐步收回系统的建设费用,政府把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的门槛降到了最低,从而刺激了光伏的安装。
crystalhuang指出,租赁模式在美国分布式光伏发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光伏系统可以在业主、开发商、投资者之间相互租赁,降低了风险,保证了投资者的收益。在加利福尼亚州,租赁模式占到了整个光伏市场的75%,并且这种模式在其他的州也得到了答复的复制推广。而现在中国在光伏系统交易环节还存在很多问题,没有交易平台、另外在备案方面也存在问题。流动性是投资者最关心的,而在中国光伏系统缺乏流动性,这是光伏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事实上,美国联邦政府为了发展分布式光伏并没有制定太多的政策。据相关资料显示美国关于分布式光伏的政策只有三条。第一为投资税收抵免制度,即投资方得到新光伏系统30%价值的税收抵免。第二个是红利折旧,2013年底前的光伏系统的企业业主有资格折旧第一年价值的50%。第三个就是加速MACRS折旧,企业可以使用MACRS使系统加速折旧,即使光伏系统的使用寿命为30%-35%之间。
就这三条政策,没有任何的特殊政策刺激,但是吸引了谷歌、福特等知名企业投资光伏,让美国的光伏市场获得了充分的资本支持,分布式迅猛发展,有数据显示,美国的分布式光伏占到了整个光伏装机总量的80%。
中国分布式光伏市场的租赁模式还在探索当中,一部分企业已经开始试水。
李梓森告诉记者,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计划以租赁模式进入光伏市场,并已经设计出具体的商业模式。第一种方式直接租赁:业主资金在20%-30%的情况下,金融机构通过设备出租进行服务,租赁期间电站的所有权与收益权全部由企业自己掌控,达到一定年限以后才会把这个权利转给业主。第二种方式为售后回租,业主建完电站以后,金融机构把电站收购回来,业主收租金,一段时间后业主在回收回去,这种模式缓解了业主的资金压力,并且有效的保证了电站的质量、收益都有严格的把控,保证金融公司与业主双赢局面。第三种模式经营性租赁,电站的选址、规划、建设都由金融公司完成,再把电站租给经营性的光伏公司。
租赁模式能否打开中国的光伏市场,其结果还需要时间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