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感冒”
其实,太阳能在地产项目上的应用,是在2007年4月国家发改委明确提出我国要制订太阳能热水器强制安装政策之后。随后,海南、广东、深圳、山东、山西、辽宁等省市分别出台了相关政策。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已经有13个省近80个城市出台了太阳能热水器强制安装政策。各省的强制安装政策还指出,有条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建筑若没有安装,其项目将不能通过验收。
在强装令面前,开发商为了验收不得已安装太阳能,但它们并不关心真正的使用效果,仅注重采购价格,甚至还有部分开发商租赁太阳能热水器来应付验收。山东济南一家大型太阳能企业负责人透露说:“曾经有当地某地产负责人直接找到我,说为了验收租用我们的太阳能热水器,每台200元,验收完毕再拆回去,反正业主也不用。”一位多年从事绿色地产认证的业内资深人士也表示,不少房地产开发商在做绿色建筑时明确指出,一定不要太阳能热水器,原因是不安全又麻烦,且不能为楼盘提升价值。
为何开发商对太阳能热水器如此不感兴趣呢?经调查发现,太阳能热水器本身是节能产品,但是整个系统在工程上应用却并非宣传的那么节能,为开发商所诟病。
3月21日,在2014年绿色建筑项目对接会上,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副处长郑学忠指出:“北京市一个办公楼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采用强制循环系统长期运行,生产同样热水时,仅循环水泵的电耗相当于安装一个燃气热水器,也就说太阳能白安了。为什么有这种结果?因为系统设计得不对。”同日,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工程中心规划与咨询所所长曾巍也坦言,日前初步调查了北京几个应用太阳能热水器的地产项目后,发现最大的问题是,运营成本比单用电或者燃气热水器更高,这是导致太阳能在地产项目中发展缓慢的原因所在。
“垫资”模式需变革
在开发商对太阳能产品“不感冒”的同时,太阳能光热企业对房地产项目也大不如从前那么热衷了,其重要原因是房地产项目周期长、垫资多、利润低。
据中国太阳能热利用产业联盟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太阳能光热行业2013年销售业绩过亿元的企业不过20家。而太阳能地产工程项目少则上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在当前以垫资模式为主的情况下,一家太阳能生产企业一年如果做几个工程,资金压力会非常大。
目前,有不少太阳能企业提出要借助银行来做房地产项目。如中科蓝天与中国工商银行滕州支行达成战略合作,大型工程由公司和经销商联手承揽,工商银行提供资金支持,解决了经销商的后顾之忧。
北京清华阳光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文辉也曾介绍说,做工程项目清华阳光有两个原则:一是价格低于成本价的不做;二是垫资的不做。“只要我们拿到工程项目,就拉上银行一起做,决不让公司垫资,这样才能确保公司高效运转。”周春玲也表示,未来若有好的房地产项目,可以借助银行雄厚的资金力量,皇明也将会有所尝试。
就在太阳能光热企业希望“傍”上银行这个“大款”时,兴业银行可持续金融部融资业务处高级研究员赵建勋却给它们泼了一盆冷水:“对于太阳能工程项目,我们银行最多出70%~80%的资金,太阳能光热企业必须出至少20%的自有资金。此前我们支持过太阳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如学校、酒店等。对于房地产项目特别是三四线城市的,我们银行不太会考虑,这些项目节能量少,节能测算难,加之当地供大于求,整个地产市场不乐观,回款和收益都比较难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