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数据盘查工作准确性也对配额发放造成一定影响。据了解,各试点在作为发放基础的前期数据盘查工作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别,有的试点采取招标形式,安排不同核查机构进行核查;有的试点出台了核查指南,指定一家核查机构完成全部核查;有的试点则以企业上报数据为主,盘查机构加以辅助。在此情况下,部分试点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会受到一定影响,导致配额发放过多或过少。
此外,随着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各项工作的陆续开展,作为补充机制的CCER也将在年中成为重要市场影响因素。由于各试点均允许5%-10%的CCER抵消,而北京、广东签约的两笔CCER价格又在市场价的30%左右,因此企业很可能运用低价CCER置换配额,由此产生更多的配额供给,拉低配额价格。
加之目前各市场碳价尚未反应企业减排成本,因此市场参与者的价格预期以及今年上半年的价格走势仍待市场观察。
回归减排
不过,作为碳市场的学习者,国内各试点均吸取了欧盟此前一次性发放配额过多、难以调整的教训,并结合北美市场经验,设置了市场调节机制。
其中,北京针对价格异常波动建立了拍卖或回购配额的机制,天津也采用了拍卖或固定价格出售的方法,上海的方案为“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调控措施”,而广东已经在2013年的配额中设立储备配额0.38亿吨,包括新建项目企业配额和调节配额。
深圳在《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市场调控的规定最为详细,采取了配额后期调整、固定价格出售和配额回收机制等组合手段,对市场流通的配额进行总量和价格双调控。
“服务实体经济”是目前各试点反复提起的话题。各试点在碳市场整体设计上做的多方探索,评判指标绝不在价格的高低;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最终要解决的是环境问题。
中国碳市场试点的建立,促进各试点完成了对区域内排放大户的数据核查,基本“摸清家底”,并出台了一系列适合本地情况的分配方法。同时,经过反复多次的培训,也使控排企业对温室气体减排有了更多的认识,甚至吸引了管控范围外企业的自愿参加。中国碳市场从减排出发,最终还将回归到减排,市场价格和监管手段能否最终对企业形成激励和倒逼,促进实体经济真正通过技术改造等方式实现减排,才是这一切努力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