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写入标准面临的问题
作为未来的照明光源,LED的技术发展可谓日新月异,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其在室内照明领域的应用被广泛看好,此次新标准的修订也将LED光源的选择使用纳入了考虑范围,增加LED应用场所及性能指标的内容,对于LED而言也是一个很好的机遇。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是应用标准,与一般的产品标准不同,应用标准中规定的一些参数会影响到整个行业以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甚至整个国家照明设计水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从推动照明领域的技术进步来讲,GB50034-2004标准提高了很多指标要求,比如标准中”办公建筑照明标准值“中普通办公室的照度标准值要求由原来的150lx提高到了300lx,显色指数由60提高到80,高档办公室的照度标准值要求达到500lx等。标准的实施对照明行业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推动新产品的应用影响也很大。
在标准”照明光源选择“部分中规定”高度较低房间,如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及仪表、电子等生产车间宜采用细管径直管形荧光灯;高度较高的工业厂房,应按照生产使用要求,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或高压钠灯,亦可采用大功率细管径荧光灯“,在当时卤粉荧光灯为主流的的情况下,标准实施对三基色荧光灯的市场应用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也推动了国内照明技术水平的提高。
作为应用标准,光源一般会倾向选择成熟、定型的产品,标准的制定实施也相对处于静态,而LED是新兴产业,LED光源与传统光源在性能等方面也有很多不同,且处于快速动态发展的过程中,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非常快,如何处理好动与静的关系,如何让制定的标准,引导并规范LED应用的同时又能推动LED的技术发展等问题成为标准修改的一个难点。
LED该如何写入标准?对于LED来说,用目前的眩光、显色性等评价指标是否合适?在满足基本照明要求的前提下,如何评价光源在健康、安全、舒适性等方面的性能?对此,业界人士展开了广泛的探讨。
首先是眩光问题。GB50034-2004标准规定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常用房间或场所的不舒适眩光应采用统一眩光值评价,室外体育场所的不舒适眩光应采用眩光值评价,同时标准规定了统一眩光值和眩光值的计算方法和最大允许值规定,比如,图书馆建筑照明标准值中UGR值要求一般为19,商业建筑照明标准中UGR值要求一般为22等。
目前LED存在眩光问题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有业内人士表示,LED表面亮度非常高,容易产生眩光,因此,对于LED应以综合性指标衡量而不是单单考虑光效,比如整个能效的规定,综合考虑室内照明显色指数、色温等几个方面,制定灯具的能效标准。也有人表示,LED光学配光方面,因眩光一面的光强值会比较强,可以利用匹配LED的灯具新造型,解决光点问题,降低光强,将光点调整平缓。另外,标准中可以设定LED的眩光指数并加上限制条件。
其次是光色评价。当前标准对光源颜色做了规定,室内照明光源色标按照光源的相关色温分为三组,同时规定,”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不宜小于80“.当前,同时满足色温和高显色性的要求,尤其是在低色温的情况下实现高显色性,对LED而言比较困难。
有业内人士表示,色温与荧光粉的关系很大,不同的芯片波长用的荧光粉就完全不同,建议对LED采用色坐标制定色温标准,色温整体漂移最好不超过20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