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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发展回升明朗 两三年内或将进入快车道

添加时间:2013-10-22 11:20:5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截至目前,风力发电占电力供应的比例仅为2.5%,中国的这一比例更低,仅有将近2%,受制于并网消纳,2011年中国弃风限电100多亿千瓦时,2012年则进一步攀升至200亿千瓦时。

  “丹麦的风电占比30%,葡萄牙为20%,西班牙为18%,德国曾经在一个晴朗的周日,电力供应的100%来自风电。几国的经验说明,这并非技术障碍。”Paolo Frank说:“这需要增加电力系统的灵活性、更好地发挥市场功能及观念的转变。”

  三年内解决中国弃风限电?

  电力改革目标是实现风电优先上网及全额收购。

  事实上,国际能源署担忧的问题已成为困扰中国风电产业发展的头号顽疾。就在同一场合,国家能源局首次对“弃风限电”顽疾列出解决时间表。

  10月16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在北京国际风能大会上表示,将在两三年内基本解决弃风限电问题。

  自2010年起,弃风限电成为中国风电发展的最大障碍。据中国风能协会统计,2011年中国损失了本该发出的100亿千瓦时风电,这一数字在2012年翻了一番,达到200亿千瓦时,相当于损失100亿元,按目前1千克标准煤发3度电的水平,200亿度电等于浪费了670万吨煤,为此不得不额外承受高达20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弃风限电带来的损失直接体现在风电投资商的报表中,2012年,龙源电力限电量达到26亿度,损失了13亿元的利润,而龙源电力的限电比例在行业中处于偏低水平。

  王骏称,国家能源局将通过电力系统改革、优化风电开发布局及加强风电检测与评价解决这一难题。

  在王骏看来,电力系统改革的目标是实现风电优先上网及全额收购。但这一举措需要重新修改《可再生能源法》。

  2005年我国颁布实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可再生能源须全额收购,但2007年修改后的《可再生能源法》更改了上述规定,将全额收购改为全额“保障性”收购。

  “这就为弃风限电留下了可操作的空间。”龙源电力总工程师杨校生表示。

  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相比,国家能源局更加寄希望于由其牵头制定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目的在于以制度规定保障可再生能源的并网比例。据悉,《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将全国按省分为四类,每一类地区规定不同的消纳比例。

  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称,该办法今年能否出台目前仍不确定。

  在国家能源局层面可以操作的解决方案还包括优化风电开发布局。

  “今后向我国的中部、东部及南方地区倾斜,”王骏说,“低风速技术的发展使之成为可能,并造就了风电增长的新途径。”

  史立山称,今后国家能源局将要制定一套办法,对不同的厂家、不同的技术、不同的资源进行长期监测,不断地推出对产业的评价的一些指标。

  据悉,国家能源局已制定完成《促进风电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国务院在10月16日进行了审议程序,批准后将于近期下发,政策扶持力度与光伏保持一致。此前国家能源局已完成上半年风电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工作。预计到今年底,风电总装机规模将超过7500万千瓦,总发电量将达1400亿千瓦时。

  而龙头企业对风电产业强劲复苏的感受更为明显。

  中国最大的风电投资商龙源电力2013年上半年业绩显示,其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同比增长15%;排名第一的整机制造商金风科技上半年净利润超过1亿元,同比增长28%;芬兰变流器及发电机供应商斯维奇的订单比去年增加了一倍多。业界普遍预期,风电产业将在两年后重归快速发展。

  不过,王骏对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不无担忧,他指出:“更深层次的电力系统改革仍未见有实质性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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