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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节能骗补曝光的背后思考

添加时间:2013-07-03 10:38:2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谁在监管节能补贴?

  汽车节能惠民补贴在执行中的种种乱象,也曾引起过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

  2010年9月3日,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和工信部曾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节能汽车推广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经销商在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车牌号码并在销售发票上签字确认后及时兑付补贴。不得将补贴纳入企业优惠额度,不得以已享受价格优惠等为由拒不兑付补贴,不得因政府补贴提高节能汽车销售价格。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节能汽车经销商或生产企业推广资格。

  随后,当年年底,三部委又发布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成立

  “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织开展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工作。

  不过,据公开资料显示,该工作组仅在2011年2月22日至3月5日期间,有过一次大范围的市场抽样核查工作。这次核查主要由来自长春、重庆、上海等地的几家国家级检测机构受托检测,按照GB/T19233《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由检测机构检测后出具《节能汽车推广燃料消耗量专项核查检测报告》报送工作组。

  在此次抽查中,包括上海大众、广汽本田、长城汽车等31家企业、64个车型样车实测油耗数据都不高于其申报燃油数值,全部通过核查。不过,此后类似这样的大范围核查便很少出现。

  苏晖称,尽管2010年出台的《办法》中提到“具有资质并愿意承担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工作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向工作组提出申请,并与工作组签订委托协议后,可承担节能汽车推广专项燃料消耗量核查工作”,但现在的情况是,节能补贴车型从上报到最后审批通过,均没有第三方检测。

  中汽研标准所所长方茂东曾披露,目前公示的标示油耗仍由厂家提供,不过工信部会根据企业上报数据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二次检测校对,如果检测结果在4%范围以内宣告合格。而如果高于厂家提交数据的4%,则需要再进行三次检测,最后直接采用三次重测数据的平均值进行公示。

  “但实际的情况是,被指定的检测机构有时也会为车企背书。”上述业内人士称,由于目前我国并没有真正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所以如果贸然将“检测权”交给某个机构或企业,有可能会滋生更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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