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二者签订的涉及金额11.65亿元的《2×300MW燃煤发电站BTG供货合同》时间为2011年5月3日,前后相差刚好半月。尽管当时公司上市在即,但距其11月披露招股书还有半年。
显然,华西能源未能及时补充披露这一即将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实际上,招股书制作参照的最后会计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尚在公司签署前述大额合同之后。西南证券此后也未单独披露该合同的签署情况。上市之后的华西能源仍未予信息披露纠正。
但是,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5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明确规定:“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3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或者合同履行预计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上市公司必须及时披露。”
此外,还规定“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的进度、已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应收账款回款等情况。”
这份大额订单合同对华西能源的意义显而易见。按公司近两年营收计算,该合同金额分别占到其总营收的61%和48%,以其20%左右的平均毛利测算,仅该笔交易实现的毛利就达2.33亿元。2012年公司实现净利约1.03亿元。
保荐失察意在做局业绩?
“这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无疑构成重大保障,也将进一步影响公司市值,华西能源必然心知肚明。”成都某券商人士认为,该笔交易未来三年将对公司业绩起到很好的平滑作用,业绩稳定增长或爆发的同时,也将有助于公司完成再融资、解禁股份套现等事宜。这很可能是有预谋的计划。
本报记者也注意到,此前坊间已传闻,该公司很可能今明两年完成再融资,因此其预期通过股价提升提高融资成本的动力较明显;2012年11月,包括创投PE在内的约20家股东合计7368.62万股已获解禁,正等待减持时机。
“要完成再融资,公司需释放更大利好,拉升股价,其中业绩往往是最大动力来源。”前述券商人士称,上市以来,华西能源的业绩表现并不理想。2012年营收尽管实现近30%的增长,但净利同比仅增0.98%,说明受成本增长影响较大。这也是机械设备制造业长期以来业绩周期波动较大,且净利率较低的行业情况决定的。因此要实现业绩稳定增长,就要对财务进行调节,否则股价提升、再融资将很难实施。
“刚上市的企业高管对信披规则一般不熟,保荐机构会予以日常辅助。但按正常情况,一旦发现信披违规,都会及时予以告知,刻意隐瞒的情况还是很少。不排除保荐机构因为公司的某些目的和要求冒险做些信披调整。”安信证券投行人士如是说。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公告曝光这一巨单并非出于公司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