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是经济、成熟、可规模开发的可再生能源,目前我国水电开发利用程度不足40%。受移民、生态环保等因素影响,当前水电前期工作困难,项目储备不足,影响水电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统一规划,把水电问题放在整个能源、电力和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统筹研究,才能推动水电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风电装机快速增长,但受规划缺位、标准缺失、电源与电网审批不协调、发电与市场不配套等因素影响,一些风电项目存在弃风严重、效益下降等现象,电力系统安全也受到很大影响。随着太阳能发电的加快发展,类似风电的问题也恐将出现。这些问题的解决,仅靠一个地区的研究,一种发电形式的研究是无法解决的,必须依靠全系统、大范围的统筹协调,依靠多种发电形式和储能设施的统筹规划。
(四)加强电力统一规划,能有效促进行政管理方式转变
加强完善统一规划机制,通过科学、公开的研究和论证,提出科学合理、细致全面规划文本,并依照严格的制度进行审批、公布和落实,将大大增加政府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压缩甚至消除电力项目审批过程中权利寻租空间,提高项目前期核准工作效率,对转变行政管理方式,促进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三、构建合理的电力统一规划机制
(一)进一步明晰电力规划管理部门和参与单位
电力发展规划作为行政指导性文件,编制、发布、督促落实的职能和责任是政府主管部门。作为电力行业的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能源电力主管部门是电力规划管理的责任主体。
电力主营企业、电力辅助企业、电力行业协会和电力消费者等都是电力规划利益相关方,有权利也有义务积极参与规划研究、编制和落实。
(二)完善电力规划研究支撑体系
首先政府职能部门要明确自身的规划主体地位,加强对电力规划的组织、研究、协调、编制、发布、落实等管理工作。
同时,为保证规划研究的持续性、深入性,应结合电力改革和政府管理职能转变,研究在国家和省级地方建立常设机构,政府主管部门为常设机构提供所需的经费支持,保障研究工作深入、科学、公正开展。
充分发挥电力行业协会在信息采取、组织协调等方面优势,借助电力主营企业、科研设计和装备制造单位等的规划研究力量,充分吸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意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指导下相互协调合作的规划研究支撑体系,完善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和电力与经济、社会、能源发展的全面协调机制,以系统化、专业化的力量,开展全面、深入、多方案、多角度的研究比选,提出最优规划方案。
着手建立国家电力规划数据库和电力规划信息系统,收集整理经济、社会、能源、资源、需求、电源、电网、气象、环保等电力规划所需历史数据与基础资料,并进行加工和分析,为规划研究和规划编制提供权威的基础性信息。
(三)规范电力规划成果体系
国家电力规划的成果体系应包括:规划专题研究报告、专项规划建议报告、各省级电力规划、规划研究综合报告及电力规划发展报告。
规划专题研究报告主要指针对影响未来电力发展的重要技术、经济和政策等问题,如需求预测、电源结构与布局优化、电网规划设计等,以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为依托,开展量化、科学的计算、分析和深入、细致的政策法规等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坚实的基础。
专项规划建议报告是由电力企业依据自身情况、项目前期进展和对电力工业未来发展的判断,提出企业未来的投资重点和布局方案建议。也包括装备企业、科研设计单位等结合自身特长对电力工业发展开展的研究和判断。
各省级电力规划发展报告是由省级电力规划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省级电力企业、科研设计等相关单位,开展研究、论证基础上提出规划建议,并按照国家规划进行反馈、修改,形成与国家规划协调、统一的省级电力指导性文件。
规划研究综合报告是以规划专题研究、专项规划成果为基础,通过对影响规划的各种因素全面分析、综合协调、多方案优化比选,兼顾相关政策法规及未来变化发展,提出全局最优规划方案和研究报告。
国家电力规划发展报告是国家主管部门在综合各个专题研究、专项规划、省级规划和规划综合报告等成果基础上,自主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并组织开展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报请权威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实施的国家电力发展行政性指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