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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发展 地方政府将“管生又管养”

添加时间:2012-05-16 10:37:1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文件要求,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高度重视风电项目的并网运行和市场消纳工作。三北(华北、东北、西北)地区等风电并网运行矛盾突出的省(区)要深入分析本地区电力系统的运行特性和调峰潜力,提出保障风电并网运行的整体方案和针对性措施。积极鼓励风能资源丰富地区开展采用蓄热电锅炉、各类储能技术等促进风电就地消纳的试点和示范工作,加快建立风电场与供热、高载能等大电力用户和电力系统的协调运行机制。
     这无疑是给地方政府必须解决风电消纳难题提出了明确要求。“风电消纳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管理和利益协调的问题。”秦海岩告诉记者:“美国和欧洲国家解决风电消纳的经验告诉我们,市场机制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最好手段。但在我国现阶段电力体制非市场化的环境下,只能靠政府的调节来解决问题。”
这道理不言自明。一位相关人士称,与其坐等改革遥遥无期,不如有所行动,着手化解眼前的矛盾,解决一个问题就向促进我国风电科学良性发展迈出了一步。
      针对文件提出的要求,受访的专家认为,地方政府应合理权衡和认真分析目前各地方风电和火电的利益冲突问题所在。举例来说,有些地方的热电企业,冬天打着供热机组的旗号发电,但是否是供热机组、供热的比例是多少,这些政府要认真去考察落实。深入分析,解决利益冲突,才有利于风电更多地消纳。此外,专家也建议,在地方上,保障风电运行的方案和措施有很多种可以探讨。比如,为了加强可操作性,在调节风电和火电时,可在同一集团内部进行,如将内蒙地区华能集团的风电和火电进行平衡和调节,这样有利于保证该企业的整体利益。
       建立纵向对比机制    让地方政府“管生又管养”
       通知要求,“今后,各省(区、市)风电并网运行情况将作为新安排风电开发规模和项目布局的重要参考指标,风电利用小时数明显偏低的地区不得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
        据悉,这是国家能源局首次系统公布区域可利用风电小时数,相关人士表示,这个数据将作为今后衡量各地区风电审批的最重要的一个指标,非常具有参考意义。今后,风电利用小时数同比明显减少的,将不会被允许上新项目。
       一个多月前发布的国家“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拟核准1676万千瓦,其中并无“三北”等地的大基地项目。专家认为,那是对今后集中开发的风电基地的建设条件提出的明确导向,即必须在落实电力送出通道和消纳市场的前提下才能核准建设。“不批是不得已的办法。在GDP驱动下,各省都争着抢着上风电项目,但很多地方政府只管建厂不管发电,‘只生不养’。所以,解决风电消纳问题还是要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过去,只有不同地区之间横向的比较数据,没有同一地区纵向的变化比较数据。因此,今后国家能源局还会建立纵向比较体系,给地方政府压力,使他们必须在风电发展中承担责任。”秦海岩说。
       记者了解到,对于风电审批收紧,很多地方和企业非常紧张,希望能够呼吁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多批一些项目。但眼下看来,与其“跑项目”,倒不如坐下来,企业和地方政府共同探讨如何保障风电有效运行和消纳来得更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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