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二、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现已落实。
三、 项目工期及交货进度
本次招标项目初定于2012年6月初开工建设,12月投产发电,总工期7个月。
全部设备交货完毕时间:第一批(11套)2012年8月10日,第二批(11套)2012年8月20日,第三批2012年8月30日;其中基础环第一批(10套)交货时间为2012年6月10日前,第二批(23套)交货时间为2012年7月5日前。要求每周至少交货5套。
四、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 具有制造单机容量1500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三)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无投诉记录;投标人未按期保质保量全面履行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招标项目没有投标资格的充分理由;
(四) 业绩:至少为单机容量在1500kW及以上的风电场制造并交货、成功运行12个月的塔架100台(套)以上,且产品现场运行状况良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副本及业主联系方式作为证明材料)。
(五) 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9年~2011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六) 主要人员的资格:执行本招标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的卖方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两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七) 加工设备:
1.具有所需的厂房、足够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装备,能按规定的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2.具有符合技术文件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八) 生产能力:每月生产单机容量在1500kW及以上风机配套的塔筒30套以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月产量说明材料,制造设备清单,技术人员清单,厂房尺寸及材料存储空间说明材料,并提供制造厂样本作为证明材料,业主有权实地考察作为定标的依据)。
(九)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 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2、 对制造能有效根据ISO9000系列的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十) 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十一) 投标人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 投标限制
(一)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 为本招标工程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公司;
2、 已被聘为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所在建设项目的监理人。
3、 国产设备的代理商;
4、 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
(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 2012年5月2日至5月11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1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一) 面售
请投标人派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二) 网售
申请网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
2、 投标人详细地址: ,邮编: ;
3、 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手机 、办公室电话 、
传真 、邮箱号码: 。
4、 标书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标书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在投标时领取,如投标人要求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款。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采用网售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持以下证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人将在投标时核对投标人资质,并拒收资质不符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三) 标书费用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0元/包,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在退还全部完整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七、 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为2012年5 月 23日上午9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2012年5 月 23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投标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 邮 编:410004
联 系 人:瞿宁
电 话:0731-85893338 传 真:0731-85893445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工地现场联系人: 电话:
标书款汇款帐户信息:
户 名: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帐 号:43001767061050000299
开户行:湖南省长沙市建行赤岗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