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投标设备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最低的性能和质量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投标设备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报告及其证书,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8制造企业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9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10制造企业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或唯一指定代理商及其分包商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2.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誉行为。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下载《普通用户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填写相关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业绩等)、签署《信息服务及招标信息下载服务协议》,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2年3月27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单位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15层1518室
邮政编码:100039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按下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名称以及标的物名称、招标编号。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纸质印刷版为准。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汇款银行及账号:
户 名: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账 号:6214292016770
汇入城市:北京市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4月17日上午10:00点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二、开标地点:北京市广运饭店(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010-51936688),如有变化请关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的开标通知。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9层912室
邮 编:100039
传 真:010-57659595
联系人:张永强
电 话: 010-57659628
电子邮件:zhangyongqiang@lyhb.cn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15层1518室
邮 编:100039
传 真:010-57657775
报名联系人:马晨慧/周继红
联系电话:010-57657748/7706
电子邮件:machenhuihappy@sohu.com /zhoujihong@gdlyg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