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投标设备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技术性能和质量的最低要求,必须提供风机的认证证书、技术性能保证值和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可有资质或国际公认单位出具的投标机型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设计认证证书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有关鉴定材料),达到技术先进、成熟、质量安全可靠、环保、节能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7 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8 未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主机或关键部分不得分包、转让。
5.9 投标人的分包商(包括国内非关键的配套部件)需经招标人确认并且必须是制造企业(标准件或低价的小部件除外),必须具有给国内已有100台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50或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制造企业的配套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5.10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11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行为。投标人和/或合作方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履约中违背第二章第9款的规定。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在国电力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下载《普通用户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填写相关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业绩等)、签署《信息服务及招标信息下载服务协议》,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2年2月2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单位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518室
邮政编码:100039
招标文件售价为:90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如投标人需要现场踏勘,请提前2天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人可自行前往。
十、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按下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名称以及标的物名称、招标编号。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招标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帐 号:6214292016770
汇入城市:北京市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如投标截止日期有推迟,招标人将提前五天通知,请以最终通知的截止日期为准。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十三、招标信息通知
招标信息通知详见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
201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