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09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至少5个300MW(或以上)电厂或者110kV以上变电站的电力电缆的运行业绩(运行业绩指2011年12月31日前投入运行,且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对于上述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同时包括:
1)合同书(必须显示合同签约方、供货日期、供货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否则无效);
2)用户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十、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和要求编写、提交申请文件并经初步审核合格后即可报名;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纸质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或在评标过程中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10.1 报名及递交报名申请文件时间:2012年1月20日至2012年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0.2 报名和递交报名申请文件方式:
(1)现场递交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
(2)发送PDF版电子文档到A13711175799@126.COM,然后将文件寄送到第十三款所列地址
十一、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1.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加报名材料审查的方式确定投标候选人;
11.2投标报名(附申请报名资料)—— 申请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阅(审查通过)——购买招标文件;
11.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2年1月20日至2012年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开标时间:2012年1月15日,开标地点:湛江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1.4取全部满足本项目报名要求并提供报名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为投标候选人;
11.5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公告。
十二、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售后不退),通过报名材料初步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发售方式:
投标人可以采用下述方式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① 派员领取:
? 招标文件的领取: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购标室)(邮编:510080)
联 系 人:吴小姐;电话:(8620) 37652392
? 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
可以采用:①现金支付;②银行汇款。如果第②种支付方式,收款单位银行信息如下: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行号:308581002097)
账 号:120905690610808
201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