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请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招标人在投标文件评审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不予退还。
3.资格审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
(4)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公司成立与发展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公司组织机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社会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明确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5)投标之日前三年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上述报表的本年度季报;
(6)主要工器具、机械设备情况一览表,及其状况说明;
(7)同类工程业绩统计(地点、规模、建设单位、建设工期、投产日期);主要人员参加的同类工程统计(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投产日期);以上统计,均应出具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原件。
(8)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履约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履约能力综述,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自资格后审之日前三年内是否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是否发生人身重大伤亡事故,三年内是否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
(9)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法人章,并注明内容核实的联系人及电话。
4.报名及发售标书:请资格自审合格的单位于2012年2月1日~2012年2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请携带U盘以获取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5.各项目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600元,招标文件售出后一概不退。
6.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2月21日上午10时前(北京时间)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大厅。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所投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8.开标时间、地点和有关说明:
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其它说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