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电汇汇款底单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潜在投标人凭中国电力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中国电力商务网,在费用栏中录入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500元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截止時间为2012年02月21日,北京时间09: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安徽合肥金满楼康明国际大酒店(地址:合肥市望江路与宿松路交汇处 )。
10.开标时间和地点:2012年02月21日,北京时间09:30整。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送达地点为安徽合肥金满楼康明国际大酒店(地址:合肥市望江路与宿松路交汇处 ),地点见大堂路标。
11.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2.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帐 号:321070100100058829
附:回执确认单
国电宿松华港风电场A标段风机、箱变基础施工及安装工程
回执确认单
投标人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联 系 人 姓 名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箱1
电子邮箱2
是否参加投标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购买招标文件的电汇底单粘贴处)
第二章 投标须知
附前表
项号条款号主 要 内 容
11.1.1工程说明:
工程名称:国电宿松华港风电场A标段风机、箱变基础施工及安装工程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松县复兴镇华阳河农场
工程规模:新建49.5MW风力发电场,容量2000KW 25台风机。
质量标准 详见 2.1.1.1.1
21.1.4合同名称:国电宿松华港风电场A标段风机、箱变基础施工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31.2资金来源:招标人资本金占项目计划总资金的 20%,资本金以外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银行贷款解决。
4招标时间表:见招标公告
53.1投标货币: 人民币
64.3.1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结束120日内
74.4.1投标保证金额:80万元
84.5书面澄清日期:购买标书五日内请书面传真至招标人。
传真号码:0551-7822173现场考察:如投标方需要,请与招标人联系,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94.6.1投标文件:正本1份 副本5份 电子文件2份(word或excle编辑的U盘)
104.7.1.4投标书提交地址:见招标公告
单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114.8.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125.1开标日期和时间:见招标公告
地点:与投标书接收地点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