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需求侧响应试点。以常态化、精细化、市场化手段做好有序用电工作,主动减少高峰用电负荷。以黄浦区商业建筑虚拟电厂示范建设为突破,优化需求侧响应机制,逐步形成占最高用电负荷3%左右的需求侧调峰能力,有效保障轻微缺电情况下的电力供需平衡。加强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响应水平,确保严重缺电情况下的社会秩序稳定和优先购电用户的保障供电。
(四)制订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
研究制订电力市场建设整体方案。按照三类市场模式,建立以“一个平台、两层交易、三类市场、四方主体”为主要特征的上海电力市场。一个平台,指交易通过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两层交易,指两层交易模式。第一层市场参与主体为本市规划内电源,可与本市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企业开展各类电力交易。第二层交易为以发电权(合同)转让为代表的交易后转让市场。三类市场,包括保障公益性调节性发用电计划实施的公益性市场,以长协合同为主要特征的调节性市场,以直接交易、现货交易等为主要交易品种的竞争性市场。四方主体,包括接受上海市调调度的机组、不接受上海市调调度的机组、售电公司、电力用户。
继续推动发电侧单边市场试点。对条件相对成熟、国家有明确要求的市场化改革,先开展试点。重点推进抽水电量竞价交易、跨区跨省发电权交易。逐步完善辅助服务交易。建立相对完整的电力交易技术支持系统,逐步形成有序竞争的省级现货交易机制。
推进电力企业与用户直接交易。根据上海发用电市场主体结构与需求,在直接交易方案制订中,把降成本、保安全、调结构放在同等位置,发电企业交易申报限额与机组供电煤耗排序、机组环保排放排序、信用考核相结合,适时推进分时(峰谷平)电量交易。突出市场化原则,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为平台,开展竞价交易,减少行政干预。
制订电力市场交易监管办法。根据市场建设方案和规则,制订市场交易监管办法,履行电力市场监管职责,对市场主体市场操纵力、公平竞争、电网公平开放等情况实行监管,对电力交易机构和调度机构公开透明、公平运作、规范运营等情况实施监管。
逐步建立电力市场信用体系。依托全市信用平台,将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监管。建立电力市场交易评价体系,逐步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不履约、欠费、滥用市场力、不良交易行为、电网歧视、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等失信行为的监管力度。
(五)制订配售电侧改革方案,培育市场化的售电主体
制订售电侧改革整体方案,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探索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后的市场管理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支持具有分布式能源、微网系统以及合同能源管理能力的企业成立售电公司,制订供(售)电服务标准、供用电纠纷协调机制、配电侧放开后运行管理机制等。
规范配售电侧准入退出,探索增量配电向社会放开。根据国家关于配售电准入退出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制订上海配售电准入退出管理细则,强化社会履责能力、技术服务能力、信用评价等在准入退出环节的考核。结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业园区、高新产业区等实际情况,以金山石化暂供区为重点,有序推进增量配电向社会放开。
研究供电保底服务合理机制,保障民生用电需求。研究依托电网企业承担供电保底服务,明确托底服务商、电网企业与售电主体账单审核记账等业务流程。研究售电风险保证金制度,确保在售电公司业务中断情况下,由电网企业及时、全额满足相关需求。
三、改革路径
以省级市场为主体,按照先发电侧单边交易,后双边交易;先中长期交易,后短期实时交易;先批发交易,后零售交易的电力市场建设路径,先易后难推进市场建设。
(一)试点起步阶段(2017年)
全市发用电计划放开幅度控制在10%,重点完成输配电价核定、交易机构改制方案,启动发电侧部分领域市场改革试点和电力用户直接交易。
(二)有序推进阶段(2018-2019年)
实现发用电计划初步放开,启动售电侧改革,促进供需直接衔接,发用电计划放开幅度控制在30%左右。
(三)整体推进阶段(2020年及以后)
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完成电力市场体系、配售电市场体系设计。保证发用电计划放开留出的电量空间可由市场机制实现有序平衡,实现除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全部放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华东能源监管局等部门和电网企业、重点发电企业、用户代表共同参与。领导小组协调部署本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能力建设。增加政府电力市场管理力量和电力市场建设投入,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组建电力发展规划研究机构,承担规划编制、重大问题研究等职能。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加大对电力体制改革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氛围,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四)扎实稳妥推进。加强对电力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动态跟踪,建立纠错机制,灵活应对改革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化解风险,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