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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民政府:十三五重点发展6MW以上海上风电机组 加快建设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附规划)

添加时间:2017-02-14 15:36:17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海洋综合管理创新取得实效。

 

制定出台《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养殖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并开展市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创新海域监管机制,在全国率先成立县级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并建成省、市、县三级联网运行的海域动态监管系统。加强海域海岛综合管理,“十二五”期间共确权用海1388宗、面积21.59万公顷。海域物权制度创新取得重大突破,省级层面海域“直通车”制度出台,实现海洋功能区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有效衔接。初步建成全省海洋观测网,海洋预警工作得到强化。开展“海盾”“碧海”等专项执法和清理取缔“绝户网”、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活动,有效维护了沿海开发与渔业生产秩序。

 

 

(二)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江苏海洋经济发展既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也面临矛盾交织、风险增多的严峻挑战。

 

从国际来看,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海洋生物、海洋可再生资源、海洋新材料等海洋科技创新蓬勃兴起,为江苏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实现引领型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全球海洋经济版图深刻重构,发达经济体对全球海洋产业链的控制力减弱,新兴经济体加速向海洋价值链高端攀升,为江苏海洋产业迈向中高端带来了新契机。同时,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推进设置更高标准的投资贸易规则,对江苏海洋产业招商引资、挖掘外需潜在动力形成压力。

 

从国内来看,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国家“十三五”规划对建设海洋强国作出具体部署,“中国制造2025”行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扩大内需同步推进,为培育海洋经济新引擎注入强大动力。同时,我国传统增长动力减弱,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成本大幅提升,海洋经济增长将更多依靠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进步,对保障海洋高端要素供给提出挑战。海洋经济区域竞争呈现新格局,沿海中心城市及城市群虹吸海洋高级要素、引领海洋经济发展的态势更为明显,但沿海中心城市仍处于培育过程中,集聚海洋高级要素能力较弱,后发劣势不容忽视。

 

从我省来看,经过多年努力,制约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港城建设等短板得到有效弥补,江苏发展海洋经济的潜在优势将进一步转化为现实发展优势。特别是“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江苏沿海开发等多重国家战略实施,将在江苏全境特别是沿海、沿江两大海洋经济核心区产生政策叠加效应,为江苏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集聚海洋高端创新要素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江苏海洋经济发展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挑战,主要是海洋经济规模总量偏小,产业质态相对落后;海洋港口布局相对分散,港产城一体化发展有待提升;海洋科技力量分散,创新短板亟待弥补;海洋生态环境压力较大,开发保护矛盾突出。

 

“十三五”时期,必须准确把握江苏海洋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全新的时代机遇和目标要求,不断增创海洋经济竞争新优势、开拓海洋经济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聚力创新、聚焦富民,主动适应并引领海洋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为重点,以海洋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海洋产业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涉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保障,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打造创新引领、富有活力的全国海洋先进制造业基地、海洋科技创新及产业化高地、海洋产业开放合作示范区和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先行区,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初步建成海洋经济强省,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陆海统筹,江海联动。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深化陆海统筹,促进江海联动,着力提升以沿海地带为纵轴、沿长江两岸为横轴的“L”型海洋经济带发展能级,优化海洋产业空间,推进港产城一体化发展,在形成海洋重大生产力布局上实现新突破。

 

创新驱动,科技兴海。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构建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有效集聚创新资源,进一步强化创新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主引擎作用,加快形成创新型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创新发展新路。

 

集约开发,生态优先。编制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调整优化海洋经济布局,统筹协调海洋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生态之间的关系,实施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推动海洋经济由资源消耗型向循环利用型转变,实现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互促互进。

 

开放带动,合作共赢。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涉海领域合作,深度融入全球海洋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物流链,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全面扩大开放中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

 

共享发展,海洋惠民。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民生需求作为海洋经济发展根本导向,扩大海洋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拓展海洋产业惠民渠道,提升海洋经济惠民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海洋经济在全省经济中的比重显著提高;海洋产业结构显著优化,海洋空间布局更加科学合理,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海洋科技进步贡献率显著提高,海洋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完善;海洋生态保护水平不断提高,海洋公共服务体系和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初步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海洋经济总量持续增长。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左右,海洋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万亿元(2015年价)左右,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0%左右。

 

海洋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到2020年,海洋服务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3%左右,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达到20%左右。

 

海洋科技创新成效显著。海洋产业关键技术取得新突破,海洋研发经费支出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不低于2.8%,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突破65%。

 

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国家“水十条”近岸海域水质状况考核方案要求,大陆自然岸线基本保有率不低于35%,海洋保护区面积达到全省管辖海域面积11%。

 

海洋综合管理日趋完善。涉海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更趋优化,海域、海岛、海岸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海洋执法监管保障海洋开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面建成平安海洋、和谐海洋。

 

 

三、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坚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集约开发、生态优先”的原则,综合发展基础、区位特征与资源禀赋,提升“一带”、培育“两轴”、做强“三核”,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集聚度高的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引导全省海洋经济转型升级和集聚发展。

 

(一)提升“一带”,打造“L”型海洋经济发展带。

 

提升沿海海洋经济核心带。依托丰富的海洋资源、较好的产业基础以及港产城联动优势,加快提升海洋渔业,推进高效设施渔业和浅海开发,扶持发展远洋渔业。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旅游、海洋商务等海洋服务业。优化陆海、江海资源配置,引导资本、人才、技术向沿海地区流动。推进港产城联动发展,建设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支撑、沿海综合交通通道为枢纽、临海城镇为节点的新兴城镇化地区,集聚各类海洋要素,建设全国重要的海洋产业基地,建成一批临海特色小镇。强化主体功能分区基底作用,落实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在推进沿海地区发展的过程中,根据海域自然条件和海洋经济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区内重要海域的基本功能。

 

 

提升沿江海洋经济支撑带。深入推进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力实施跨江融合发展,强化南京、苏州、南通、泰州、常州、镇江、扬州等中心城区和太仓、靖江等重点节点功能,整合沿江港口资源,加速集聚海洋创新要素,着力增强海洋教育和科技研发功能,建设海洋人才培养基地和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推动海洋船舶、海工装备、港口物流等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一批海洋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培育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涉海金融服务、海洋信息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海洋经济新增长点。鼓励发展涉海龙头企业、科技型涉海中小企业和众创型涉海小微企业,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优势突出的涉海企业集群。有序推进沿江石化优质过剩产能向沿海、苏北地区转移,腾出发展空间,留足生态空间,守护长江两岸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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