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二噁英排放源减排步伐加快。在已有二噁英排放源减排方面,以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制度为核心,发布了造纸工业(废纸制浆)、钢铁、氯碱工业等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针对重点排放源,《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每年依法公布应当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二噁英重点排放源企业名单;按照公约要求,遵循先试点示范、再逐步推广的原则,在造纸、钢铁、氯苯等重点行业推行BAT/BEP,降低现有源的二噁英排放量。此外,修订和新增了制浆造纸、钢铁烧结、炼钢、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焚烧、再生金属(铜、铝、铅、锌)、火葬场、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的二噁英排放标准,使二噁英减排工作有法可依。
二噁英监测监督能力不断提升。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卫计委、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和地方政府、大学和科研院所以及企业通过不同的投资方式,先后建立了30多个二噁英监测分析实验室,部分实验室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参加了环境保护部组织的二噁英监测比对,监测能力不断加强。完成了对钢铁烧结、危险废物焚烧、生活垃圾焚烧、再生金属生产等二噁英重点排放源的系统监测和调查,以及重点排放源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的分析工作。此外,通过面向不同层次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公众对二噁英的认识以及对减排控制工作的关注,公众参与监督力度明显提高。
我国过去十年的二噁英减排工作有效保证了《国家实施计划》的落实。与此同时,由于二噁英减排工作起步较晚,我国仍处在二噁英排放总量相当高的阶段,减排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如何和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结合并将二噁英减排融入到常规污染物的减排工作中,如何科学可行地确定我国不同阶段的二噁英减排目标;如何进一步完善二噁英控制相关的法律、标准、政策体系; 如何建立适合国情的BAT/BEP技术体系并推广应用,以推进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二噁英减排工作;如何建立严格的二噁英减排监督机制,以确保减排目标、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进一步落实。
作者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