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仍处于发展初期的国内海上风电而言,情况并不乐观,根据我们的项目收益率的测算,以近海200兆瓦项目为基准,除了江苏和广东勉强维持8%的项目收益率以外,上海、浙江和福建的项目平均收益率跌破8%。”李小杨说。
而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的测算,下调电价将导致近海项目和潮间带项目投资回报率(无杠杆)分别下降90-110基点和110-140基点左右。在新电价情景下,近海项目投资回报率(无杠杆)为6.2-7.8%, 而潮间带项目投资回报率(无杠杆)为7.5%-9.6%左右。
或导致拉大海上风电技术差距
从目前海上风电开发的情况看,在潮间带0.75元/千瓦时和近海0.85元/千瓦时的现行电价下,海上风电建设积极性仍未调动起来。
根据中国风能协会的数据,截至2016年9月底,纳入2014-2016年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仅有4个建成投产、装机容量21.17万千瓦,占比仅有2%。即使算上核准在建的8个项目,装机容量共226.37万千瓦,也仅占方案确定总容量的21%。此时调整电价,将进一步导致开发积极性下降,影响海上风电发展。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电价没有下调的情况下,“十二五”海上风电装机目标都没有完成,从而可以看出海上风电发展的困难程度、风险程度以及开发商较低的积极性。
“即使不下调电价,海上风电投资短时间内也不会过热。本来海上风电投资就高,进入的门槛也高,有能力进入的开发商屈指可数。在海上风电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现状下,进行电价下调对于整个行业不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并不是一个合适的时机去进行海上风电电价下调。”李小杨说。
金宝年认为,前些年国内海上风电一直处于停滞阶段,欧洲海上风电却在快速发展,致使国内的海上风电技术与国外的差距进一步拉大。“维斯塔斯等跨国巨头已经在8兆瓦等级海上风电机组实现了商业化应用,而国内仍停留在5兆瓦、6兆瓦样机和示范阶段。”他担心,如果海上风电电价下调,项目开发再度陷入停滞,没有了项目依托,我国海上风电机组技术的进步就变成了无源之水。
此外,李小杨向记者表示:“我们更倾向于结合各省的建设成本、建设难度、风资源情况等来进行电价的划分,而不是简单的通过潮间带、近海这种项目类型来制定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