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山西省环保厅审批1个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二期工程(1×300MW)项目

添加时间:2016-10-08 11:31:36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六)供热落实情况

 

据柳林县环保局《关于柳林县城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情况说明》 (柳环函[2016]25 号) ,该项目供热首站已于 2015 年 7月完成, 环评批复要求拆除的 41 台采暖小锅炉的拆除工作已完成。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工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烟尘57.75 吨/年、二氧化硫 178.75 吨/年、氮氧化物 265.1 吨/年,满足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监测报告》表明: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锅炉出口烟气中烟尘、SO 2 、NOx、烟气黑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新建火力发电锅炉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最大监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氨罐区无组织排放氨的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二)废水

 

脱硫废水、含煤废水、工业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主要污染物日均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厂区周边及灰场附近地下水监测井所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 厂界噪声昼间、 夜间等效声级全部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 3 类标准要求。厂界 200 米范围内无敏感点。

 

(四)公众意见

 

经公众意见调查,被调查的公众均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持满意或基本满意态度。

 

四 、 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厅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吕梁市环境保护局、柳林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的日常环境监管。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