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6年第二批新增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准入企业名单的公示】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2016年第二批新增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准入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99号),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渝经信发〔2015〕38号),市经济信息委《关于组织开展 2016年第二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渝经信电力〔2016〕6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初审、我委及市级相关部门复审并报政府同意,现将通过审查的2016年第二批新增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一、凡此前已经通过公示准入的企业可继续参与2016年第二批全市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工作。
二、此次仅公示2016年第二批符合有关准入条件的新增电力用户。
三、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市经济信息委(环资处或监察室)。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并提供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附件:关于重庆市2016年第二批新增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准入企业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