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土壤修复投资大回收期长,“岳塘模式”值得借鉴
1、土壤修复目前主要商业模式:EPC、BOT、“岳塘模式”
土壤修复投资金额巨大,投资回收期长,探索出一条适合土壤修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显得尤为迫切。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现阶段污染土壤修复的商业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先出让,再修复”模式,修复经费由土地开发商承担。二是“先修复,再出让”模式,修复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目前大部分污染土壤修复项目采用后一种商业模式,从这种商业模式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土壤修复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
从土壤修复项目的分配来看,常见的商业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招投标模式,政府通过向土壤修复企业招标,中标企业负责标的的评估或施工。这种模式下,政府是实际控制人,整个过程中涉及到的修复费用、调查与风险评估费都由财政来承担。二是“修复+开发”模式,土壤修复企业直接与土地开发商联合,作为一个整体同时承包污染场地的修复和开发,修复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从企业参与土壤修复项目的操作模式来看,目前主要有三种:
(1) EPC模式,即工程总承包模式。地方政府或者污染企业将整个项目承包给治理企业,由治理企业提供从前期调查评估到后期修复工程实施的整体服务。
(2)BOT模式,即建设—运营—转让模式。政府将一个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分成几个标的,针对各个标的展开招标,中标企业成立项目公司,并以此公司为主体进行融资并实施项目。项目修复完成后,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经营管理项目,从而获得营业收入。待特许经营期结束,将项目转让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