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明确规定市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并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下发全市,实施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部门职责包括:各部门在规划实施中的职能定位和任务分工;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和权力;各部门的重点任务、负责人、时间进程、考核标准、奖惩措施等。
(三)成立专家委员会
成立定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专家委员会,由国内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的知名专家、定州本土学者组成,作为支撑定州市科学决策的特色智库,参与“十三五”规划及其相关重大课题的评审、论证以及重大问题的决策咨询,凝聚各界智慧,为推动定州市“十三五”规划及重大战略的实施提供智力支持。
二、强化配套保障
(一)完善配套政策体系
围绕“十三五”规划的重点任务,尤其是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促进城镇化发展、推进资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制定专项政策和措施,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为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二)提供财政资金保障
围绕“十三五”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提供有力的财政资金保障。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强存量整合,优化增量安排,统筹财政支出,优先满足社会公共需求,重点加大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和福利、公共文化服务、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财政投入。
(三)强化战略资源保障
加强人才、土地、能源、重要商品物资等战略资源管理,为实现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城市安全运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物质基础。高度重视人才管理,统筹推进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级技能、农村实用、社会工作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
(四)实施重大项目保障
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着眼于集中力量解决一批重大问题,在经济结构调整、空间布局优化、资源承载能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文化软实力提升等方面,组织实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实施促进规划落实。健全项目实施机制,深化前期研究论证,规范手续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协调调度,切实做到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全面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政策引导、项目支撑和资金统筹,确保规划落地。
(五)积极开展先行先试
围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国家农村土地征收改革试点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推进的改革,选择基础较好的乡镇、村庄进行先行先试,加大政策、资金等保障力度,认真总结经验,为在全市乃至全国进行推广示范,创造有利条件。
三、完善规划体系
(一)做好各级规划对接工作
衔接并落实国家、河北省、保定市“十三五”规划,在保持与本市规划协调一致的同时,积极争取相关支持政策。
以定州市“十三五”规划作为制定乡镇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市级专项规划和乡镇规划一方面要细化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结合自身实际,突出行业和区域特色;同时要做好与本规划的协调衔接,切实贯彻定州市“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战略意图和主要任务,特别要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避免出现目标矛盾、资源浪费和无序发展,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二)积极推进“多规合一”
探索规划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多规合一”,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四、健全监测评估
(一)完善监测评估制度
加强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重点领域的发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题评估。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市政府组织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根据中期评估情况以及国内外形势变化需要进行修订时,由市政府提出意见,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二)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
加强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劳动就业、公共服务、收入分配等方面统计工作,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为监测评估和政策制定提供基础。针对简政放权、扶贫开发、生态环境改善、民生政策落实等具有较强专业性的政府行政重点领域,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客观、公正评估。
(三)健全奖惩激励机制
根据职责分工,将各级各部门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责任考核体系,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着重抓好约束性指标的考核,分类设置奖励、惩罚等奖惩机制。
五、营造有利环境
(一)营造良好的规划环境
深入开展定州市规划编制的交流和沟通工作,利用规划任务布置、专家调研、征求意见等活动,使相关部门和人员充分认识到规划对定州市未来发展的意义和作用。利用思想宣传、长效考评等手段,树立起规划的权威性,形成人人遵守规划、人人服务规划的大环境。
(二)强化规划法治保障
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规划的研制、汇报、审议等工作,规划一经形成便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肃执行,除非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一般不能随意改动。研究出台“定州市规划管理办法”,为规划的编制与执行提供法律保障。
(三)健全社会参与机制
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对“十三五”规划的宣传,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识和了解,增强规划实施的透明度和全民参与度。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将“十三五”规划打造为全市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各界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工作,集全市之力和各方之智,群策群力,共同落实好“十三五”规划,在未来五年把定州市建设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