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护自然生态系统
优化生态布局,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用途和管制,保护和恢复森林、草原、荒漠、湿地、河湖自然生态系统,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系统以及主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典型自然景观保护。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到2020年,森林蓄积量达到995万立方米,天然草原改良1000万亩,草原围栏3093万亩,全区湿地面积稳定在310万亩。
三、加快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
在先行实施全域封禁管护的基础上,坚持生态效益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封造管结合,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针对不同土地类型,合理布局各类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改善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环境质量。到2020年,生态移民区修复面积达到1272万亩,其中人工修复380万亩。
专栏17 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1. 生态修复工程:以实施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贺兰山东麓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六盘山外围百万亩油松水源涵养林、南华山水源涵养林、清水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未成林地补植补造、六盘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修复等工程为重点,完成人工修复680万亩。
2. 防沙治沙工程:以实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新一轮退耕还林、沙化封禁保护、沙漠公园、防沙治沙技术平台等建设工程为重点,完成防护林及人工修复工程270万亩。
3. 天然草原生态保护工程:以实施退牧还草工程为重点,补播改良中度和重度退化草原300万亩,建立补播打草示范基地5万亩;加强草原鼠虫病害防治,建立完善草原火灾监测防控体系。
4. 灌区绿网工程:以银北百万亩盐碱地生物护坡治理、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防护林、农田防护林改造提升、黄河金岸绿色长廊等工程为重点,建设防护林50万亩。
5. 城乡增绿工程:创建森林、园林城市,建设公园绿地、城市绿道、休闲广场、市民休闲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城乡绿色通道、美丽乡村,完成绿化美化5万亩,建成26个市民休闲公园,500个绿色村庄。
6. 湿地保护工程:以国家湿地确权、退耕还湿、湿地保护与恢复等为重点,创建4个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2个国家湿地公园,10个自治区级湿地公园、退耕还湿15万亩。
7. 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工程:加强9个国家级和4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提高保护区资源管理、科研监测、防灾预警、社区共管、生态旅游能力。
8. 南部山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重点加强对坡面和沟道水土流失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75平方公里。
第二节 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循环化改造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
大力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的生产方式,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实现资源共享、“三废”集中处理与综合利用。鼓励种养加一体化、都市农业、休闲农业循环化发展。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推进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二、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大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境意识、生态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鼓励绿色出行。构建社会行动体系,全面推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引导公众积极承担环保责任、履行环保义务。
三、健全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健全各类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完善再生资源储运系统,形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进餐厨废弃物等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进在线收废平台建设,推动回收行业信息化与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万元生产总值水耗能耗明显降低,废水废气排放量明显下降,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明显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第三节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实施“蓝天、绿水、净土”三项行动,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切实保障公众健康,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一、构建空间环境管控体系
强化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主体功能区划约束作用,科学划分环境功能区,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优化红线区域管理体制机制,严控各项开发建设活动。制定清水河城镇产业带和太中银、银宁盐发展轴环保准入负面清单,建设六盘山生态效益补偿试验区,增强重要生态功能。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整沿黄城市带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控制城市增长边界。建立差异化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探索生态补偿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强地理国情监测,促进国土空间精细化管理。
二、加大重点领域污染治理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开展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燃煤锅炉、工业烟粉尘、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治理力度,全面开展重点行业和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降低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加快推进城市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继续淘汰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到2020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5年下降30%以上。加强水环境治理,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黄河干支流、主要排水沟、城市黑臭水体,湖泊湿地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对黄河入河水系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达标。依法保护饮用水源地,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提高再生水回用率,实现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面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推进城镇污水集中治理,到2020年,地级市建成区和县城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重点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达到85%以上。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区禁止新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运输、贮存、处置和利用各环节的环境监管,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农业污染治理,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畜禽粪便污染治理、清洁能源、生态保护等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体系,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大力提高农业污染防治水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8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完善粪污贮存设施,30%养殖专业户实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和利用。
三、防控重大环境风险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完善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环境风险评估。严控石油化工、医药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降低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领域风险预警。健全环境应急监测体系,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环境污染事件。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全面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强生态建设,增加森林、草原、湿地碳汇。增强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降低气候风险。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编制省级和市(县)级温室气体清单。继续推进具有示范意义的低碳城市、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建设。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试点示范。推广具有良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初始盘查与核查,与全国同步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成国家下达的碳减排目标任务。
五、改革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制度
推进环境法治建设,实行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环境监测、预警、预防、应急机制。开展环保督察巡视,实施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定大气、土壤等地方性环保法规,全面建立司法联动机制。
专栏18 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1. 大气环境治理工程:全面开展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淘汰地级市建成区2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所辖县市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开展2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脱销改造;全力推进城市热电联产及集中供热,银川市完成燃煤企业余(废)气集中供热改造;完成全区铁合金、电石矿热炉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等。
2. 水环境治理工程:实施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入黄排水沟及固原清水河、葫芦河、渝河等重点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对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完成全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提标改造工程及集污管网建设,完成全区城市段黑臭水体治理,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
3. 固体废物治理工程:实施吴忠市、固原市、青铜峡市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宁夏环保产业聚合区项目,宁夏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物流园项目,宁夏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中转站项目,宁夏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综合治理能力建设工程,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四号渣场等项目。
4. 环境能力建设工程:建设环境信息化智慧环保项目、工业园区环境质量智能感知监管项目、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环境检测重点实验室项目、环境监测预警超级站及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等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5.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提升全区300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置处理项目,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程、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工程。
第四节 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
严守制度红线,强化总量控制,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破解资源瓶颈制约,推进节能降耗和资源高效利用。
一、构建水资源高效利用体系
严守取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完善水资源使用权配置机制,积极推进水资源价格改革,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深入推进工业节水,不断强化生活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到400万亩以上,全区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5,万元GDP用水量下降25%。
二、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利用体系
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加大节能监察力度,严格执行产品能耗限额等强制性节能标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加强节能能力建设,建设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实施重点用能行业效能提升行动计划,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推进“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实施川区城市燃煤供热锅炉代替工程、山区城镇天然气联通工程,推动全社会用能方式变革,力争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