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鼓励具有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安全测试等资质的大型软件企业和互联网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推出适合不同市场文化的产品和服务。推动电子商务与我省自贸试验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等融合发展。逐步扩大自贸试验区内通讯和信息服务对外资开放步伐,促进基于云计算的服务贸易发展。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工商局
(十五)“互联网+”人工智能
1.行动目标。大力推进人工智能的推广应用,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智能技术,加快我省智能核心技术突破,培育引领智能终端发展的骨干企业和创新团队。到2018年,全省智能硬件产业超过100亿元,形成创新活跃、开放合作、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
2.主要任务。
推进重点领域智能产品创新。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人工智能公共创新服务,提高智能终端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能力。优先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强化智能硬件技术研发以及智能辅助驾驶、车载智能设备等产品创新。
加快发展智能硬件产业。加快发展云制造,推动智能技术的深入应用,着力做大智能终端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规模,推动人工智能在智能产品、工业制造等领域规模商用。支持福州、厦门、泉州市建设全国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基地。
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产品广泛应用。统筹全省超算资源、云计算资源以及各类数据资源,支持依托龙头企业和高等院校,以产学研联合方式建设福建省人工智能创新平台。支持安防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支持省内重点车联网智能设备生产企业与全国汽车企业合作,建立车联网应用平台。
积极发展VR(虚拟现实)产业。开展图像渲染、数字影像及虚拟场景合成等技术研究,加快VR摄像、头盔、显示屏、眼镜、智能图形处理芯片以及图像识别、三维建模、融合显示等软硬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虚拟现实应用平台,推进VR、AR技术在网络游戏、影视制作、旅游、医疗、环境监测、在线教育等领域的应用。加快建设VR产业基地,搭建发展平台,整合我省VR产业资源,发展VR全产业链。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厅等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网络基础
加快实施“数字福建˙宽带工程”,推动“全光网省”建设,建成覆盖城乡、服务便捷、技术先进的光纤宽带网络,扩大4G等新一代无线网络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实施电信普遍服务机制,进一步缩小“数字鸿沟”,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提升我省互联网骨干层级,推动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使互联网下沉为各行业、各领域、各区域都能使用,人、机、物泛在互联的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牵头,各电信运营企业负责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
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线服务平台作用,推进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共享,2016年上半年实现所有规模以上企业接入平台,年底实现80%中小企业接入平台。开设互联网专利在线办理服务,方便中小微企业和创客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网络专利侵权和假冒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