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53.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强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健全覆盖城乡、延伸基层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提高保障标准,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长效机制。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省级统筹。鼓励发达地区支持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提供。
54.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切实做到教育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保障、公共资源优先满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突出办好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事业,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应用技术和技能型院校。全面提升高校办学能力和水平,集中优势资源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强重点院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办好特殊教育。完善涵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健全残疾学生助学政策,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完善教育督导,加强社会监督。支持和规范发展民办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55.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创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对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完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制度以及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技能培训制度,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升人才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56.提升民众健康保障水平。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新型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人民体质,建设健康福建。加快推进深化医改试点省建设,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坚持“三医”联动,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改革药品集中招标体制,理顺药品价格,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建设,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发展远程医疗。着力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水平,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加大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力度,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中医药优势特色学科振兴,推动中医药特色临床基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重视区域卫生人才发展,统筹城乡卫生人才培养使用与队伍建设,保持基层专业队伍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社会性别平衡。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体育消费,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57.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差距。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定期调整制度,合理平衡省内区域间工资收入差距,推动收入分配向基层工作人员倾斜。深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加强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有效调节过高收入。
58.织好基本民生的安全保障网。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养老、医疗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巩固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提高工伤、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基金统筹共济功能。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积极培育公益慈善组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推行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
59.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党委和政府主导的权益维护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健全应急指挥机制、联动处置机制、舆论引导机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健全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制度。持续抓好餐桌污染治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省。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加强危爆物品监管,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深入推进平安福建建设,以落实综治责任为龙头,推进治安防控立体化、城乡社区服务管理网格化、矛盾纠纷调解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