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蓄电池的消费税存在不合理的地方。”3月2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他带来了10多份建议和议案,其中“关于停征、缓征或差异化征收铅蓄电池消费税的建议”是其中一个。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
天能动力是我国最大的电动车动力电池供货商之一,研发、生产和销售铅蓄电池、锂电池、风能太阳能储能电池以及旧电池回收再生业务。记者从该公司年报中看到,2012年到2014年,其铅蓄动力电池分别有99亿元、136亿元和140亿元的收入,占据公司营收95%以上。正是基于此,国家对这部分产品所要求缴纳的消费税,在张天任看来并不低。此外,张天任也建议在“国民车”制造、民企走出去等战略上,可以获得国家的财政、服务及融资等支持。
污染在于回收、冶炼环节
2015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指出:“自2015年2月1日起,将对各类电池征收消费税(部分电池免征),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而铅蓄电池自2016年1月1日起征收消费税。由于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硫电池免征消费税,因此电池消费税的主要征收对象是铅蓄电池。
张天任告诉记者,“从3月开始,我们要正式上缴(铅蓄电池的消费税),今年一、二月的也要补缴,这将对全国的铅蓄电池行业产生很大影响,尤其是骨干企业。
铅蓄电池在我国交通、通信、风光发电储能、智能电网、国防等领域发挥基础性支撑作用,是目前世界各类电池中产量最大、用途最广的电池。据铅蓄电池“十三五”规划,未来五年我国铅蓄电池产量将达35000万KVAh。然而,相关部门认为,该电池中包含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和电解液,在生产、回收过程中对环境污染严重,且耗费大量矿产资源,故应征收消费税。
但张天任却向表示,铅蓄电池中确实有重金属铅和电解液等成分,但这并不意味着电池产品本身是污染产品。他建议国家对规范的生产企业电池消费税实行全额退返,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在他看来,国内铅蓄电池的主要污染风险存在于回收和冶炼环节。据了解,由于我国尚未建立政府层面的规范回收体系,每年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数量超过330万吨,正规回收的比例占电池总产量不到30%;由于不用承担环保与税收的责任,非法回收、生产与再生已形成一定规模,且有日益壮大之势。
据统计,我国含铅废酸非法倾倒量从2008年的9.95万吨,增长到2014年的近27万吨;三无冶炼企业综合利用率较低,一般为80%-85%,最高不超过90%(国外一般为95%),全国每年大约有近16万吨铅在非法冶炼过程中流失掉;非法回收、冶炼蓄电池利益链造成我国每年税收损失近1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