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能源危机及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等问题日益突出,以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技术因其清洁和可持续性,受到了广泛关注。而伴随着新能源发电的逐步规模化开发利用,电力系统也正由传统电力系统逐渐向新能源电力系统过渡。新能源电力系统具有随机性、整体性、可持续性、清洁化和智能化等特点,对电力工业“生产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如果说新能源电力系统的出现促进了电力工业生产力的跨越,那么电力体制改革就是促进生产关系的变革。但是,在我国现有国情和改革背景下,新能源电力系统会凸显出什么特征?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核心内容有哪些?这些改革的目标和内容又会给新能源电力系统的发展带来哪些影响?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一、新能源电力系统及其基本特征
传统电力系统以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能等传统能源作为一次能源,这些一次能源便于存储,且发电技术相对成熟,使得电力系统供应侧是可调控的。而风能、太阳能等多数新能源具有显著的随机性和波动性,导致规模化的新能源电力接入传统系统后,电力系统供应侧可调控性降低,电力系统呈现出较强的供需双侧随机性。而这种双侧随机性对于传统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是致命的,因此,急需一种新的技术来应对电力系统特性的变化。在此背景下,新能源电力系统应时而生。新能源电力系统是通过电力系统结构、运行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使电力系统能够承受供需双侧不确定性对系统的冲击,从而保证可再生能源的安全高效利用以及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新能源电力系统的主要特征有以下两点:第一,高新能源利用比例。高渗透率的新能源电力是新能源电力系统的重要特征。由于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较低的能量密度,加上我国特殊的资源禀赋,未来我国的新能源电力系统运行模式应该是集中式与分布式新能源电源相结合、远距离大电网输送与区域微网就地消纳相组合,从而保证系统能够最大限度、最高效的利用新能源电力。
第二,供应侧的横向多能源互补,系统纵向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安全高效的利用新能源电力是新能源电力系统的重要目标。在供应侧,一方面,利用新能源发电精确预测技术、新型新能源发电设备以及控制技术,最大程度上做到对风电等新能源发电出力的可调可控;另一方面,通过新能源电力与传统电源之间、不同新能源电力之间、集中式与分布式新能源电力之间的协调控制,实现多类型能源电力互补,使得供应侧整体呈现出稳定而相对可控的出力特性,减小可再生能源发电出力波动对系统造成的冲击。在输配环节,新型的电网结构、先进的输配电方式、控制和安全防御系统以及储能设施的建设和应用使得电网对新能源电力拥有足够的接纳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物理通道对于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影响。在需求侧,一方面,通过AMI以及先进的通信系统,使用户能够实时掌握自身用电情况与不同层级的系统运行情况,根据价格响应信号,调整自身的用电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先进的控制技术,能够对用户的终端用电器做到精确计量与控制,最大程度的利用需求侧“暗储能”潜力。鉴此,我们认为,新能源电力系统核心特征是要借助相关技术手段,实现电力系统真正意义上的“横向多源互补,纵向源网荷储协调”,从而最大限度和高效率地利用新能源电力,逐步提高新能源在电力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最终使得新能源在我国电力能源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
同时,随着新能源电力的规模化开发以及电网中新能源电力比重的不断增加,新能源电力系统的特征将日益凸显。在未来发展中,需要深入认知新能源电力系统的特性,创新理论方法与技术,在发展智能化技术的基础上,从系统的本质特性出发,构建基于电源响应、电网响应和需求侧响应为一体的新能源电力系统发展模式。
二、新电改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2002年的“5号文”实施以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依然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包括:缺乏顶层设计和规划,政府职能履行不到位;市场化程度较低,价格机制扭曲;可再生能源发展受阻;政府监管和市场机制不协调;立法滞后等。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以及相对稳定的内外部环境条件、技术进步和强烈社会诉求的推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应运而生。
新电改方案,即中发[2015]9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15年3月正式下发。《意见》中对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符合我国国情和国家战略方针,其目标是建立一个真正有效的电力市场机制,培育市场主体,健全完善市场机制,使市场在配置电力资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核心价值取向是建立一个绿色低碳、节能减排和更加安全可靠、实现综合资源优化配置的新型电力治理体系,推动我国电力生产结构、消费结构及技术结构的整体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