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节能发电调度技术支持系统功能扩充改造项目已批准立项,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初次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广州
2.2 计划工期:成果提交期限 2015年10月
2.3 项目概述:本项目在已投运的南方电网智能化节能发电调度技术支持系统中开发建设发电厂运行信息统一上报平台和发电运行管理平台。实现电厂发电运行信息申报、中调发电运行信息审核、总调发电运行信息汇总的发电厂运行信息统一上报功能。实现机组综合运行数据维护、综合运行管理展示等发电运行管理功能。
2.4招标范围:
标的物名称/描述:发电厂运行信息统一上报平台软件1套、发电运行管理平台软件1套。
标的物数量:1
标包划分情况:无划分标包。
说明:可依据项目具体情况另附详细需求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并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必须为年审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账户冻结、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
(3)投标人需向招标人出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有关企业资质证明。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且运作合法,同时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足够的经济实力,较长的生命力和延续性,充足的技术研发和维护队伍,稳定的组织机构。
3.2人员资格:
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管理、质量控制的人员及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投标人需提供人员的业绩声明。
3.3业绩要求:
投标方在发电计划管理系统软硬件开发和集成方面具有一定业绩,具有至少两家国内省级及以上发电计划管理系统建设的实际业绩,投标方了解电网调度运行管理、节能发电调度各项政策规则,在发电计划管理、水火电优化、经济调度和电网阻塞管理方面具有良好的理论水平。投标方项目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的发电计划管理方面的研究开发和工程项目经验。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项目业绩清单及人员介绍。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有违规违法行为,投标资格被暂停或被取消的;
(2)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问题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标包)投标。
(6)投标人近三年内因投标人原因放弃中标或不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或近三年内有不良运行业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