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国家发改委将下发下放全部火电审批权的文件,届时,常规燃煤火电项目的核准将由各省自行决定。火电审批权下放已成定局。”一位政府部门人士日前透露。
规划代替“路条”
未来将通过规划指导抓总量
在火电审批制改革之前,国家实行以跑“路条”为主的核准制,由于程序复杂和不透明,一些投资项目从开展前期准备到拿到“路条”,需要很长时间。
随着油气、电力、煤炭、新能源等领域数十项能源相关审批权力的陆续取消和下放,火电审批权何去何从备受业界关注。
今年4月,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副司长何永健曾表示,国家将简化火电项目审批程序,编制未来5年~7年的发展规划,省级规划采取年度审批的方式,实现规划代替“路条”。
目前,2017年火电建设空间预测报告已初步编制完成,但各省年度火电建设总规模还在调整之中。国家能源局已将具体的火电建设规模下发至各省,目前正在等待地方反馈。新疆、内蒙古等西部省份盘子较大,而东部沿海省份总量规模较小。
据了解,通过规划指导抓总量是火电项目规划建设新机制的核心内容,部委逐一评估布局火电项目的审批模式将成为历史。国家能源局将在电力规划的基础上,会同地方确定各省年度火电建设总规模和布局原则。
此前,国家能源局也已明确表态,将建设全国衔接平衡、国家确定规模、地方优选项目、咨询支持决策、监管保障实施的火电规划新机制。
会不会一放就乱?
要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规划统筹和协调
火电是我国目前第一大电源,此次火电审批机制创新反映了一个新的趋势,即规划优于项目核准,将成为解决能源发展问题的重中之重。
但是,多位业内人士对此举仍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火电审批权下放并非能源行业简政放权、体制改革的最佳途径。
“改革并不等同于放权,审批权下放不等同于随便放手。现在,包括能源在内的很多领域,已出现投资过度。因此,一味强调放权的做法并不合适,解决这一问题要加强规划和控制。”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称。
“火电审批权下放并不能真正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表示,火电发展理想的长期情况是电力企业自负盈亏,企业才是火电的投资主体。在市场竞争充分、决策独立的情况下,火电审批权需要彻底取消。
此外,规划能否真正得到贯彻实施?“地方执政能力参差不齐,火电审批一放就乱的情况完全有可能出现。再者,火电一直都存在未批先建问题,权力下放到地方后,违建风潮能否改变?”一位业内人士表达了自己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