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
为尽快落实全省今年4季度电力直接交易方案,近日,省电力直接交易联合工作小组召开专题审查会,按照《湖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对交易主体申报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查,初步确认华能武汉发电公司等18家发电企业和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等37家电力用户符合准入条件,现予公示公告。鉴于实质性落实交易方案涉及面广、时间紧迫的实际,经联合工作小组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公告的时间及要求。现公示参与2014年4季度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的企业名单。公示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7日。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逾期不予受理。对有异议的,联合工作小组将及时会审,并在省电力直接交易联合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网站上及时公布予以变更。
二、双边直接交易。公示期结束后,符合准入条件的各交易主体即可进入自主协商双边交易阶段,自由选择交易对象进行电量电价对接,只要不超过双边可供能力,原则上只允许一家用户对一家发电企业,商谈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25日。发、用双方协商达成意向的,请按意向书样本(见附件3)签署双边交易合约,并于9月 25日下午17:00前将意向书报省经信委电力处。凡意向协议电量超出申报量的企业,其交易资格自动取消。
三、撮合交易。双边交易结束后,联合工作小组将视双边交易情况决定是否组织集中撮合交易,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曾 荣(027-87824387,省经信委)
钟海涛(027-88717610,华中能源监管局)
附件1:2014年四季度电力直接交易发电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