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布尔津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境内,距离布尔津县东南约5km,国道G217附近。距离乌鲁木齐市直线距离约300km。项目区场地开阔、地势较平坦,南高北低。本工程为新建工程,位于额尔齐斯河谷风区规划范围的城西风电场内。五凌公司布尔津风电场远期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近期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本期为一期工程,装机容量49.5MW,风电场场址范围总占地面积约13km2。
本期风电场70m高度主导风向为东风,主风能方向亦为东风,主导风向和主风能方向一致,且所占比例较大,有利于风电机组的排布。测风塔70m高度年平均风速为7.18m/s,风功率密度为417.47W/m2。
风电场场址地貌上属于布尔津河与额尔齐斯河冲洪积平原,微地貌单元属侵蚀残余低山丘陵区;现为荒漠戈壁。地貌单一,地面起伏不大,地势平坦开阔,南高、北低。海拔在 450m~500m 之间,相对高差在 50m 左右。
拟建场址远离构造带,满足相关规范中有关距断裂带的安全距离要求,区域附近无活动断裂发育。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2008版))的有关规定,拟选所址位于建筑抗震有利地段上,因此拟选场址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构造图》及《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等规范的有关规定,风电场场区地震设防烈度为Ⅵ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属设计地震第二组。
对外交通:设备材料运输经G217,可以到达场区附近,再有新修的进场公路进入风电场内。
本风电场为新建工程,由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开发,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为49.5MW,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1500kW。项目区场地开阔、地势较平坦。
本项目招标人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现布尔津风电场一期工程11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风机及箱变基础、风机吊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五凌公司布尔津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110kV升压站, 35kV集电线路(包括通讯光缆),风机及箱变基础,塔筒和风机吊装,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辅助工程等。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土建工程,升压站电气安装及调试,35kV集电线路(包括通讯光缆),风力发电机组安装,箱变安装,塔筒吊装,风机、箱变基础,监控系统、通讯系统及电气二次安装,变、配电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道路,施工辅助工程,除招标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以外的其它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制造)、运输及储存,招标人提供材料和设备的到货验收、卸货、保管,建设期工程保险;环境保护监测与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施工及验收、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消防专项验收、保护定值计算等并网前与电网有关的手续办理、工程开工至竣工阶段所有检测及验收、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