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11日对外发布《关于推动东北地区电力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从供需两侧推动解决东北地区“窝电”问题,同时要促进能源清洁发展,减少大气污染。
意见说,近年来,东北地区出现较严重的电力供大于求局面,电力消纳及系统调峰困难。去年入冬以来,受气候条件、燃煤供暖、秸秆燃烧等因素影响,还出现了持续性严重雾霾现象。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东北地区电力供需实现基本平衡,火电、风电利用小时数达到合理水平,弃风率显著下降。初步形成安全稳定、结构合理、调节灵活的电力系统,建立适应多种电源消纳的电力市场机制。减少散烧煤、生物质燃料直接燃烧,提高能源供应清洁化水平,降低大气污染排放。
意见明确了多项重点任务。在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方面,意见提出,今年开工建设扎鲁特至青州±800千伏直流工程,2017年建成投产,促进东北地区各类电源外送。
在火电与风电建设方面,意见明确,严格控制煤电新增规模及建设节奏,在东北地区取消煤电项目190万千瓦,缓核煤电项目210万千瓦,缓建煤电项目357万千瓦。科学控制风电新增规模及建设节奏,弃风限电比例超过20%的地区不得安排新的建设项目。
意见还提出,要大力推进电能替代。2016年,在东北地区选择若干城市开展电能替代试点示范,鼓励先行先试,编制实施方案,在供暖、工农业生产等领域,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十三五”期间东北地区力争再淘汰落后火电机组350万千瓦。此外,要丰富能源生产方式,积极推动徐大堡核电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